購買技嘉KM7580V2鼠鍵組故障問題(處理完成)

購買技嘉KM7580V2鼠鍵組故障問題(處理完成)
購買技嘉KM7580V2鼠鍵組故障問題(處理完成)
購買技嘉KM7580V2鼠鍵組故障問題(處理完成)
購買技嘉KM7580V2鼠鍵組故障問題(處理完成)

小弟在103年12月13日在燦坤購買了技嘉這組無線鍵鼠組
因為12月特別忙碌一直到25日才拆開來使用
發現滑鼠左鍵一直發生連點,尤其連續使用幾小時後更加嚴重
原本想說是USB不夠電又換了好幾個槽嘗試也一樣,
然後上網查詢有人說關閉滑鼠拿掉電池並連續點就能解決
嘗試幾次也一樣,剛好遇到連續假期有空,嘗試重新安裝
看是不是系統出問題,結果也一樣,拿去自己的NB用也是時常發生
之後用別顆無線滑鼠就完全正常了XD
連續假期後上班非常忙碌晚上亦在進修沒用處理
直到今天104.01.07我去電技加詢問
告知滑鼠故障詢問有關於送修的問題
因為技嘉維修點很遠詢問是否可以單拿滑鼠加發票過去維修或是寄過去修理
(因為自己沒在一開始測試故也不敢要求要換新)
並告知開車過去光兩次(送修跟取回)停車費就要200元
且整組寄回去宅急便也價格不便宜

然客服不斷的告知公司規定,服務站規定,公司就是這樣規定,保固條款就是這樣寫,絕對要全組
我告知客服688元的鼠鍵組我送修費用就要超過他一半的價值,根本不符合比例,而你們
公司的片面保修條款及內部規定根本顯失公平且也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
沒想到客服回我一句............
你認為你的權利那你就去主張阿,你自己去找管道主張,我們公司就是這樣規定

心情不爽中又去電燦坤問是否可以直拿滑鼠過去
一樣跟我說公司就是這樣規定,保固條款就是這樣定阿

兩間公司這樣跟我說整各就是讓我不爽到了極點
當下就直接上網向消保官申訴
並且寫好狀紙,買好匯票向新北提告技嘉跟燦坤
也已經在下班後寄過去地院了

我真無法理解台灣的品牌商也好製造商也好販賣商也好
怎麼老是一副你就是要照我們公司的規定,你就是要照我們公司的條款
賣東西從來也不先測試,也不顧好品管
一副就是要消費者要當測試員跟品管員
反正有問題在照我的遊戲規則走...
完全是公司規定大於台灣法律
無視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無視公司規定顯示公平,無視定型化契約不平等條款應排除
也無視民法227條不完全給付的規定,亦無視消保法第7條之1的交付時應為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
如果我買半年多後發生我也就算了,台灣的消費者保護早就是落後世界(還輸給大陸的保修法..唉)
剛買不到一個月使用不到一周,也沒要求要換新
只是希望只帶故障的產品去維修也要被用製造商跟販賣商用自訂的規定跟保固條款來欺壓..
或許我法學素養不夠,也或許我法律認知不足畢竟我也還在台大進修
但不代表我就會悶不吭聲隨台灣廠商欺負
就算打輸也不過損失688元+訴訟費1000元+兩天年假
就算打贏也還是要損失兩天年假
也要讓廠商知道我這個窮消費者(不窮我就買舶來品了)也是會反抗的.....

我承認我是上來抱怨的,如果不符合規定被刪除文章我也沒反對哈
但說我是工讀生我絕對不會回覆的(PS我缺錢台大要我10天內生出5萬繳進修的學費)
有打工機會記得幫我介紹一下XD

附上消保官申訴及訴訟第一頁(因為我忘了用第二三頁..老人家記憶力差)

如果有後續我也會上來更新,發洩一下不滿,哈(前題沒被刪除)
如果傷到你的眼睛或是浪費你的時間看完,跟你說聲道歉~感恩收看

104.01.09
寄家出面處理完成

購買技嘉KM7580V2鼠鍵組故障問題(處理完成)
購買技嘉KM7580V2鼠鍵組故障問題(處理完成)
購買技嘉KM7580V2鼠鍵組故障問題(處理完成)
2015-01-07 20:26 發佈
買新東西一定要七天內拆開用,

七天內一定換新,

否則就是走送修沒啥好說的,

學個教訓也好,提告沒用的相信我。
oEXIAo wrote:
買新東西一定要七天內...(恕刪)


我沒要換新,我是要單純拿滑鼠跟憑證過去送修......
有沒有用是一回事
就是無法接受要求一定要全套帶過去
並告知要主張就去主張的濫態度...

而且7天<===根本沒法律規定,法律只規定他必須給我沒問題的產品
是我們寵壞台灣廠商了.......



fd6863 wrote:
小弟在103年12月...(恕刪)


金額不大的話好像會先在調解委員會橋...
恩恩 看來是個年輕學子 激動是正常的 (就像剛崩裂的石頭 菱角分明 待河水沖刷碰撞後 就會變圓滑了)

也照樓上說的 訴訟無用 調解委員調解過 基本就定案了

除非你有錢 有時間 可以不服 堅持提告....


以下是夢境....

多年之後 當年的年輕人也進了某家公司 突然 也被派作為調解會的公司方代表

.................

nikon950x wrote:
恩恩 看來是個年輕學...(恕刪)

哈我不年輕了,都快4開頭了.....
我只是小公司的法務...所以法院程序也大約知道一些
法院的調解委員不成當然就改期法庭上辯論囉,
個人不是很在意這些損失,特休早就多到休不完..
只是不喜歡台灣品牌老是高高在上的模樣XD~
老是要消費者當測試員跟品管員,還一副一切依我規定處理,哈
.................................................
PS:我將訴狀繕本寄去技嘉,目前技嘉已經有初步回覆
待看結果吧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