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na洗拿 wrote:沒錯...光是選舉前...(恕刪) 小弟有去ncc檢舉 蓋台插播廣告過了 結果就是.............................................ps:不是我不打字 就真的沒有下文了(在回文同時 三大又蓋台插播廣告了)
對付這種人一定要有要"揮"一起來"揮"的心態,1)首先在不了解對方是誰或用意為何時,凡事都先說不知道或不清楚2)要你出示授權書,那先要求他出示台中業者委託查緝(和收費)的授權書3)看網路電視要錢?網路是中華付費裝的.......我在綱上聽歌,唱片行要來收錢?看電影,電影院來收錢?看電視,第四台要來收錢?要不叫他找中華收吧?能呼攏過去,代表他怕麻煩,八成是騙錢;不然就拖字抉......補開授權書啦,網路電視盒有許可証啦......怕麻煩就花錢消災,不然就機車一點我看他也很難收到錢隨便給下回遇到的參考下
如果錢還沒給的話 :他說你轉送訊號要補繳, 你就說聽不懂他在說甚麼他如果拿出中華電信網路傳輸 IP 紀錄, 你就把那兩台 nettv2 藏起來, 他就無法證明是你轉送的(理論上他應該也調不到這種資料)但現在錢已經給了, 表示你們已承認確有其事, 這下要討回可難了
我覺得還是有「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權利因為你跟本沒看過他們的訊號要求償也不是彰化的業者沒有使用哪來侵權的問題錢要回來應該是沒問題,至於台中這邊就是另外一回事是,他們也無權過問網路電視盒這是這幾年才有的,我覺得還是要看ncc的解釋如何才算不算有侵權問題
gary20031230 wrote:大大您好,小弟是法律...(恕刪) 非常中懇...今天如果我接電給自己的親戚用就算違法也是台電來提告怎麼會是自來水公司跑來求償???邏輯不通阿...侵權? 侵哪門子的權? 付錢買訊號本來就是要用...管我要在哪用我也是台中人...假如我把連續劇的劇情口述給彰化的親友聽要不要請彰化的系統業者來告我呢? 我也有傳播喔(用嘴) 要不要告我呢?真的是 假郎告告 (吃人夠夠)這種大公司不可能不懂法律~ 他們的行為很明顯是恐嚇取財+詐欺 而且還有不當得利的事實這是刑法建議版大告上法院 絕對會有律師組成團隊義務幫你辯護正義會站在你這邊
別理他!侵權行為 不是這樣弄的!叫他要告 就趕快起訴 順便反訴他們插播廣告有夠多!況且網路電視盒 也是供自己私人使用,也只不過是觀賞節目的個人使用方式。(我就是喜歡定第4台,然後整天在外面 我不用手機看 是要怎麼看啦!)[網路電視盒 本來就是以供給在外面時常不在家的人觀賞節目使用的]
tcpipi wrote:因為今天接到彰化老家...(恕刪) 懇請記者大人把這篇文章報上新聞!還有另外這件事有可以解決的方法有人回文的詳細解釋條例 可以參考看看!條例說明的很清楚 彰化的第四台業者無權收錢寄存證信函給第四台業者再來就是報警處理加上告上法院第四台業者如果認為她們沒錯就是搞大這件事否則會有更多受害者出現網路電視盒是合法或者是不合法?有很多知名的購物網站都有在賣難道這些都是賣非法物品的嗎懇請樓主將這件事不要就這樣帶過否則第四台業者 這樣的無法無天侵門踏戶到家裡來了結果變成我們是錯的那方!!否則還有一天還會再來收錢的所謂的軟土深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