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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台業者告知網路電視盒是侵權行為要求補繳費用


tcpipi wrote:
因為今天接到彰化老家...(恕刪)


我住台北...
我們遇到的情形是:

我們家是四層樓公寓....情況是
(二樓住家--裝付費的有線電視)
(一樓是店面, 用分支線轉接到1樓店面觀看)
也就是1,2樓都是我家

有天也收到第四台業者說要我們補繳 1樓的觀看費。

我很好奇 怪, 我們自家他怎會知道?
爸媽說是有一天 有查線員, 到店面, 沒說甚麼自己拿了遙控器轉了轉 (太離譜了..私自拿我家的電視遙控器)

後來, 我打電話抗議, 他們主任親自道歉...折衷的辦法是
原付費的2樓終止, 改為登記一樓付費.....(然後我們自己再接回2樓)

他說這樣查線員只看得到1樓的線, 也有付費就OK 查不到自己接回2樓的線.....
基本上舉證1,2樓是同一戶也是OK



第四台一定有種東西叫做稽查單位...
主要是找出租套房 雅房或整棟 有附第四台的房東
通常是一個客戶就算一間的錢,即使你是整棟也一樣

或是剛好是頂樓加蓋,上下樓這樣,也有可能會需要個別計算錢(證明同戶不算)
找一般店家一樓是否有電視,再從1f 往上找

找不到出租的,就會從線開始找有沒有被分接出去啦,
也有儀器可以查詢某接節點線路正常,但是訊號卻異常的弱

想要分接出去的方式非常簡單,只要知道主線在那裡就可以了,真的還不少
或是有客戶不看了,但是外面拆線的人沒拆好留下分接出去的證明

然後在沿線找用戶詢問,和收取觀看費用
好處是一來增加收入,和稽查業績,也可以減少因為被偷接,當地的電視畫面變差或是網路不穩定。
畢竟還是需要經過電強波來傳輸影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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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正常狀況,但是實際並沒有這麼簡單
敢分接的,房東等,不少也是有當地勢力,或是混混等,跑去跟他說偷接收錢..底子也可能要厚一點
或是告知偷接 第二天早上再去馬上把線全部剪掉或抽掉,把證據湮滅要怎麼收錢?

而那些稽查人員本身也是有業績壓力,當有壓力之後,基本上當房客看房,門口聽有沒有電視聲音後,找個理由開門檢查(你有權不開門),或是看到此線路有被分接出去,沒人承認,直接去掉整層線路,然後隔日再重牽至每一戶確認,
或直接就在整層每個門口貼 用戶偷接問題,然後就等收錢等...


當然兩邊都有更黑暗的...先就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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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為什麼第四台業者積極在轉型成數位化,因為現在純數位化一定都要裝一台機上盒,不然不能看,那就可以大幅降低偷接機率,或是說又是另外一種賺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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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ost 網路分享電視盒, 這個問題真的有待爭議,你可以在區域以外直接連到家中,讓不只一台能看到電視並可以獨立選台,改天在家中牽幾條100m網路,幾個強波器分接出來,是不是就可以直接把所有有線頻道分享給一整個區域的人? 雖然當然樓主當然不是要自行營運,僅是自用,因此可以再找ncc爭議看看,

*有認識的聊到這一些東西.剛好就知道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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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較好奇的是,他怎麼知道你有裝網路分享電視盒,一般狀況不可能找到,或看到才對.
即使你在家裡從客廳接到房間,也當多一台分機來看,訊號也不可能變弱多少,怎麼會查的到分享?

可能的狀況,1.不是同樓層,線路外露出去被稽查人員喵到 2.是否有把ip放到網路上給其他人分享觀賞?
3.曾有請有線電視的人進來維修線路過

2.建議再打給他們客服,問一下付的費用是幾號到幾號...是否接下來還需要繼續付錢<-這是重點
應該是彰化的業著要去證明您去侵權了 ( 您不用特別說您是重那裡發出訊號的)

訊號源應該是他要證明那訊號是彰化業著它自己的訊號 然後您彰化家裡不是承租戶


難道撥出畫面到TV 那怕是YOUTU 上的都是侵權嗎?
楚中天 wrote:
看完8頁,只有大大的...(恕刪)

+1

1. 網路電視盒即使是屬合法販售產品,但並不代表在任何使用情形下均屬合法.這是很矛盾的說法,但印象中早期車用超速測速器是可合法販售,但若裝置在車上使用,即屬違法.

2. 將台中訊號轉至彰化,很明顯並不在第台中第4台業者之授權範圍.更嚴格來說,現行法令應該也禁止第4台利用此網路分享方式跨區合法經營.因此,這案件跟台中第4台業者並無關連.

這件事最有趣之處是"侵權"部份是侵誰的權??是台中第4台.彰化第4台或是頻道業者??若從實際情形而言,應該是彰化第4台及頻道業者權益受損.但彰化第4台業者,應該也不易舉證權益受損.畢竟彰化第4台業者要自行舉證收視戶是因為透過網路分接,造成其權益受損.但這部份困難度不低.

個人也支持樓主向NCC申訴.讓IPTV.PPS.網路串流之類,未來能有更明確之相關法令規範!!
就算被判定侵權,合解金都繳交了,我想應該也不會有更差的情形發生了吧....

本大爺 wrote:
原po這種使用方法的確是違法無誤...(恕刪)


請問可以說得更仔細一點嗎?
觸犯到哪一條?
這要分幾個部分來看

第四台業者的有問題,但你也不用試圖掩蓋你錯誤的部份

因為今天接到彰化老家打來的電話,說彰化第四台業者跑去我老家說我家裝的網路電視盒有侵權到他們權利,要求我們要補繳費用,不然要叫警察來抓,還說台中第四台業者或系統商有沒有授權給我可以這樣做

彰化業者沒有權力去跟你收錢,應該是台中業者應該跟你追討(同一家就另當別論了)

我是在台中家裝一台網路電視盒,彰化老家也裝網路電視盒(可以接到電視上的),在台中這邊有正常繳第四台的費用,
想請問一下我這樣做沒有公開行為而且也沒有營利行動,只是很單純的給自己家人看,不想同時繳兩邊的第四台費用,才會想買網路電視盒,

就你的描述是將台中第四台的訊號透過網路給彰化家人看
這邊就100%侵權啊,還講的這麼理直氣壯呢,你以為沒有營利就不是侵權嗎?
那以後一家裝第四台然後快樂分享給大家就好啦

有查一下,有線電視定型化契約內容並沒有限制用戶自行外接機上盒或者其他使用限制,
想請問一下用網路電視盒利用網路方式從A地轉送第四台訊號給B地家人觀看,這樣是否有侵權的行為呢??

你這是標準誤導

機上盒百百種,用途很多,MOD/壹網通都是機上盒怎麼就沒事?
你侵權的部份是利用網路電視盒轉送訊號到別戶的事情,少拿機上盒來說嘴


如果有的話,所有用網路電視盒的用戶不就有侵權囉?

瞎扯,侵權的是你的行為,而不是用網路電視盒,你不用在那邊無限放大來獲取支持,雖然這很有效
但我看來你根本像是散發侵權MP3的人被抓後,開始大喊「難道用MP3的人都有罪嗎?」


最後再統整一次結論

1.彰化業者沒資格跟你老家收費,而是台中業者才有資格
2.你轉發第四台訊號到別戶是百分之百侵權
3.網路電視盒無罪,有罪的是你的行為


基本上, 我覺得這樣的用法也有爭議, 但對象應該是台中的業者, 不是彰化的, 兩者有相同嗎?
綜合以上大家熱烈的回應,有提出許多看法與意見。

我建議原PO文者,開始以下做法:

1.既然都已經繳錢了,先徵求原PO文者家人同意,是否願意將整件事情追根究柢?

若願意處理,再進行以下

1.先把去你家檢舉的人抓出來。

2.報警。

3.去蘋果爆料。網址如下:
爆料投訴| 蘋果日報

4.請三大的人出來解釋清楚。


錢都繳了,要拿回來看來是很難了
MOD請再加點油~
早點杜絕第四台才是王道阿!!!


麻煩你下次在這說明是那一家業者那位工程人員闖進你家...
抓捕頭砍妖人 欺不如竊, 竊不如偷, 偷不如A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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