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小弟發現像這類的維護案其實對新的廠商很沒有保障,1/1開始的維護案,12/31才開標,新廠商根本就沒辦法跟舊的廠商做交接,而且如果流標怎麼辦?所以應該至少要提早到11月底,這樣才對吧~然而看公家機關的資訊維護開標好像都是在12月底,真的很奇怪~不知道在想什麼
公家機關的維護案,一般都會拖點時間,並不是不想早點簽,但是決標日起合約就算生效了至於投標的廠商如果要惡搞不和原廠先打招呼,大概就會像這樣難以善後這樣該不該罰這間公司,其實是可以罰的 (48hr,按照合約的扣款來計算),就算合約還沒用完印
garych wrote:。奇怪的是後來是移民署的資深分析師二小時就解決了, 很多 COBOL 時代起家的程式師都這樣只要系統沒被換掉,他們就是[神]連老闆都惹不起的SO 很多製造業即便花很多錢也要換 SAP,ORACLE ERP,國產 ERP因為那種人根本就是企業的米蟲偶爾還變成企業的炸彈....P.S 衷心希望那位 garych wrote:移民署的資深分析師 不是那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