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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不古

個人就讀英文簡寫nuu的學校..
昨天在圖書館中遺忘了隨身碟一只含吊飾..
想起來的時候已經回到台中了
因隨身碟內有研究所報名的簡章資料與個人撰寫的資料
(絕對沒有xxx自拍之類的)
想說隔天再回來nuu圖書館找..
結果發現














東西還在原本座位上.























只剩吊飾..(隨身碟呢?


太可怕了.. 媽媽不是說撿到東西要送警察局嗎...

結論:還好我有備份(200元的4g隨身碟也有人要"侵占" 真是太傻眼了
被我抓到一定打斷狗腿再接起來再打斷..
(抱怨文發在隨身碟版可以嗎?
2010-12-22 8:3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人心
拿走200元的4G隨身碟也要被打斷狗腿真是太傻眼了
累積太多的Galgame玩不完啦~~~!
去圖書館的比例比較多的會是學生~而學生大多數比較窮~
古人有說~衣食足而知榮辱~我想大概...是這樣吧~~

不過~對於衣食足的定義~我想大概是以全身必需是名牌為基準~

最後還是要對樓主感到慶幸~有備份萬事足~算是大幸啦
太可怕了.. 媽媽不是說要奉公守法嗎...

結論:因為自己不小心損失兩百元,為了兩百元要"重傷害" 真是太傻眼了

我只能說現在的教育讓極少數的學生觀念有嚴重的偏差,
兩百元可以讓一個人被打斷腿再接起來再打斷,

和女王在一起十幾年了,這期間我掉的雨傘0把,手機0隻,
我們家女王,雨傘N把,手機1隻,這是個人習慣問題,
但是被女王絕對不會想要把撿到他手機的人打斷腿,
當初對方還有接電話說要還哩,

(抱怨文回在篇可以嗎?
綠手指

tcc7 wrote:
太可怕了.. 媽媽不...(恕刪)


打斷腿是誇飾好嗎

重點在於

他只還我吊飾..

所以你們也贊同他只還我吊飾嗎..

特地拆下吊飾取走隨身碟也太..over了吧

讓我看到吊飾心情就很差耶

victorlin11 wrote:
拿走200元的4G隨身碟也要被打斷狗腿真是太傻眼了

道德感低落。

GOSPEL08 wrote:
打斷腿是誇飾好嗎重點...(恕刪)

你確定他是要還你"吊飾"嗎??

或許他只是覺得不好看

把他拆下來而已!!

他的偷竊行為應該唾棄啦!!

不要在意把"吊飾"留在桌上這件事了啦!

GOSPEL08 wrote:
打斷腿是誇飾好嗎重點...(恕刪)


現代人看文章很有趣,不會看文章整體的意思了
只會挑你文章中激烈的地方去回應,然後整篇就會跟火鍋一樣滾滾滾
所以建議就留要表達的重點就好,因應時代不同寫作方式也要改變
道德感要是有就好了~

要找的話看看監視器有沒有拍到?
以漢代的初始法律來說
"傷人及盜抵罪"
意即盜你200元
頂多就還200元加罰200元
所以開版大要"古"
只能選200元接得回來的"斷"法
......難道是......斷小指?

離開圖書館
最重要的工作是......清空桌面加地面
順便把四周打掃乾淨
以免不小心留下貴重物品......

好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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