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

<已和解>賣一顆500G外接硬碟二個月後故障,換一顆新硬碟還不夠,另要求一萬六的資料救援費用,合理嗎?

話說這位客人在六月份來買了一顆外接硬碟回去,使用了二個月後又拿回來說硬碟故障了,

我們除了嘗試讀取資料之外,確定無法讀取,就換一顆新硬碟給客戶,壞的硬碟則送修廠商,

但二天後客人又要來拿回壞的硬碟去救資料,我們則又從廠商那裡把壞的硬碟追回來還客人

客人說他要自行送去(原廠)救資料,我們則沒想太多,只交待客戶不要去拆硬碟,不然會無法保固

但過了幾天,客人告到消基會去了,要我賠他資料的損失

資料救援費用一萬六仟元,還要把拆過的硬碟更換一顆新品給他


.......(縣政府消保官) 調解要求我要賠一半 八仟元,而且要換一顆全新的硬碟給客戶


合理嗎?......以後誰敢賣硬碟....


(我還沒和解)....請問有經驗的人或有法律相關人員幫忙一下...謝謝


謝謝大家的討論...我覺得我對客人的處理過程已盡心盡力了,只有一件事做錯了吧.如果當時沒一直打電話請廠商把故障的硬碟追回來,後續也應該沒有救資料賠償的問題了吧,當然也沒有硬碟被拆的問題了,不知是不是真的做錯了

還有一個重點...消費者也是縣政府員工

===============================================================

首先消保官聲明對於此文針對消保官的人身攻擊保留法律追溯權

我也聲明..此文我只是陳述所遇到的事實,我並無對消保官有人身攻擊的文字敍述,並不是所有的po文都是我發言

也請各位網友針對事件來討論,不要有人身攻擊的言語,請網友謹慎發言,對自己的發言負責,因為.消保官有在看

------------------------------------------------------------------------------------------------------------
10月13日調解說明

陪同出席有代理商及電腦公會的代表

一.消保官只願針對損害賠償的問題來調解,對於資料的備份,資料的重要性及價值,使用方式及其他技術性問題完全不談.(就是因為消費者使用了我賣出的硬碟而造成他一萬六的損失要賠償八仟及更換一顆新硬碟)

二.消保官說有問律師,這種情形是我們店家和代理商都要賠償.

三.消保官也建議消費者告上法院由法官來判,如果告贏了,以後代理商,店家,製造商硬碟要怎麼賣,就要由此案例處理

四.目前還是沒有結果,消費者可能會去提告,消保官要我們先調解看看,若還是無解,一個月後請wd原廠一起調解或是若真的不賠,也可先告知,請消費者直接去法院提出告訴.

五.消保官有說,企業型客戶有自己保護資料的義務,不在此例範圍,他只針對 End User做消費者保護(應該是這意思)

在處理糾紛這二個多月以來,心情一直陷入低潮,電腦門市已經被量販店拚到很難生存了,遇到這件事更讓我覺得生意不好做,真的是該要收起來了嗎?做了廿多年,不曾遇到的事情,竟然發生在我身上,不是八仟塊賠不起,人不就爭那口氣嗎?有的人勸我和解,有的人要我力爭到底,真的好累,真的不想做了.

現在我只能等待代理商和原廠及電腦公會他們協助處理有結果後..再做後續的po文
-------------------------------------------------------------------------------------------------------------

首先跟各位網友抱歉,讓各位等那麼久才有最新消息....

經過電腦公會理事長和消費者的協調之後,終於達成和解了,感謝理事長的努力和各位網友的支持,才得以讓此事圓滿結束

目前理事長協調結果是,更換一顆硬碟即可,其餘金額都不需要賠償..

經過此事件之後,真的感覺到生意難做,這三個月來連賣電腦,賣硬碟都會擔心害怕,精神的消耗,店裡業績的損失真的不是屈屈的那八仟一萬所能比的,我相信日後還是會有人遇到此種情形,真的要請消保官們是否開個會議去討論此一情形而訂定一個處理規範,別的消保官認為不用賠,這個消保官又認為要賠,難道還要看這個申訴人的身份或藍綠來決定要不要賠嗎?
整個過程我覺得對消保官的態度比較有意見,我相信消保官也是處理過很多的消費糾紛,這個事件如果發生在一般民眾身上而不是縣政府同仁,不知道消保官是否還是會決定要賠一半呢? 這個目前沒答案,我還是很疑惑.


最後再感謝一次電腦公會理事長,代理商聯強,商業會會長及各位網友的協助,謝謝大家
2010-10-07 21:01 發佈
我目前想到的是,硬碟都有保固聲明,請將他準備好吧!!
bstck wrote:
話說這位客人在六月份...(恕刪)

那個消保官肯定是個外行人..

無衍生性損壞或其他損壞

假如 (1) 金額超過有缺陷產品的售價,或 (2) 出現任何一般的、衍生的、懲罰性的、附帶的或特別的損失,不管是按照本政策或其他政策之規定,WD 都將不承擔與產品有關的任何合約責任、疏忽責任、嚴格責任或其他法律或公平責任。 當中包括遺失記錄數據、使用中斷、回復遺失數據的費用、利潤損失、安裝或移除任何產品的費用、安裝替換產品的費用以及任何因產品缺陷或因產品缺陷而引起產品維修或替換,由此導致的任何檢查、測試或重新設計的費用。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我有把硬碟的這個保固條約列印出來給消保官看

他的回答....這是廠商單方面的條約..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

我們和廠商都有連帶賠償責任

希望這個CASE能夠成立,
這樣我們購買硬碟的消費者才不會任由硬碟廠商宰割...

買硬碟就是來存資料的,
過保固掛掉頂多摸摸鼻子認了,
保內掛掉只換良品實在是OOXX
--==FISH==--
不能成立

保固條款不針對資料

顧客要來亂 就亂到底

告上法院 你站的住腳

既然是重要資料 就不應該只有一顆硬碟的備份
炫耀你的車有幾匹之前.. 先告訴我你能發揮幾匹..
避免資料毀損的方式是要養成備份的習慣

所有重要資料都需要備份才是正確

如果大家都不備份,只要遇到硬碟故障,大家都用求償的方式,那以後可能買不到硬碟了

不然就是,硬碟賣的很貴很貴,要多付保險費...

我自己也有過多年設計的程式及資料毀損的經驗,之後才養成備份的習慣.

否則,光碟片,磁碟陣列,那些東西要賣誰,

賣個光碟片,資料毀損讀不出來,要求償囉......那真的會亂了...

當然不是說店家都沒責任,如果今天資料是店家弄不見的..當然有責任

否則,誰知道你硬碟裡有什麼資料...誰來判斷資料的價值

如果這樣能成立的話....我想..很多人不用工作了..到處告人就好了..
如果告的成,那所有保固內的硬碟掛掉都去告廠商就好了
廠商可能要成立一個法律顧問部門,專門應付這些CASE
保固是保硬體,沒保資料
話說如果有值百萬千萬的資料損壞,廠商要賠嗎?
賠不完的...
bstck wrote:
我有把硬碟的這個保固...(恕刪)

有試問一下消保官,有因為類似的案件而賠償成立的嗎?
你們是賣硬體又不是賣軟體,軟體是個人使用問題。
資料保存是個人使用上的問題,不然為什麼還有別的儲存媒體。
如果媒體不會損壞的話,那就使用單一種就好了。
因為天災人禍而造成資料損失的話,那是否也可以要求賠償?!
保固 是對商品 資料不屬於商品 .
客人沒智商就算了 怎麼當官的也這樣沒腦!? .
資料救援費用 當然是 客人自己擦牛屎 關 販售者何事!?? .

真不懂唸書念到哪兒去了 .



  • 1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