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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和解>賣一顆500G外接硬碟二個月後故障,換一顆新硬碟還不夠,另要求一萬六的資料救援費用,合理嗎?

建議樓主去法院解決吧

那位應該是告不贏的

參考國外的判例

所謂的保固指的是硬體機構並非軟體資料

且資料是否為不可取代性也是考量之一


那位消保官只憑主觀意識在作事???

bstck wrote:
話說這位客人在六月份...(恕刪)


換作是我就叫消保官跟澳洲來的人去牆角畫圈圈玩沙

店家只負責銷售商品.要找源頭也是去找製造商...切
難道這就是江湖傳言的: 娶某包生兒子嗎?

連光碟儲存都不一定安全了更何況硬碟...

客人要告就告吧~最好代理商..原廠..都一起吧...沒知識的客人加消保官..
有點扯...

硬碟=放資料容器

買硬碟要保固資料???



那買車,裡面的人撞死了,
車廠不就要負責???

幹嘛還買保險?




車禍要分析肇事原因,
硬碟掛掉有嗎?
怎能如此全把責任歸咎給商家和廠商?

哇~.. 這我還是第一次聽過.. 有這樣索賠的...

那試問 所有能儲存資料的媒體 是不是 都可以找消保官申訴 ?

假設我買了隨身碟 , 結果用了兩個月後 某一天讀不出來..
除了保固 換一支之外 是否可以要求資料索賠??

隨身碟? 手機? 記憶卡 ?


如果法官判賠的話.. 那大家不都賠死.... XD
因為他是恐龍法官的親戚
叫做恐龍消保官
會不會成為全球第一個案例???
以後沒人敢在台灣賣儲存裝置了,
甚至連空白光碟也沒人敢賣
應該是客戶將故障硬碟拿去硬碟資料救援的地方
原廠可以救資料...我做電腦那麼多年還沒聽過,通常都直接更換硬碟較多
結果救援公司開價16000,客戶不想買單,認為是"賣硬碟"店家問題

其實樓主一開始就要講好,硬碟廠商只保硬碟不保資料
硬碟外包裝盒上也有寫...那它要"堅持"拿回去"救資料",拿回去之前就要先拍照(要是我會這樣做)
沒拍照的話很難站住腳,可能需賠顆新硬碟給人家...
跟對方說看看吧...頂多只能賠硬碟(拆過還給換,算最大上限了),資料不保固是每家硬碟廠都一樣的

我的話是連換都不給,更不用說要賠償救援費用了,這個就拿出原廠條文只保硬碟不保資料
硬碟部份就如同上面有大大說的送廠判定...人損該收費就要收費
喬不定要告就告了...記得搬出原廠規定保護自己權益...

bstck wrote:
話說這位客人在六月份...(恕刪)


如果消保官這樣搞~~那以後台灣硬一個不就要賣十萬才會賺.......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這上法院如果判賠的話,

台灣以後會不會買不到硬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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