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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和解>賣一顆500G外接硬碟二個月後故障,換一顆新硬碟還不夠,另要求一萬六的資料救援費用,合理嗎?

恭喜啊! 也感謝你的堅持為大家守住正義。

能不能反過來要對方賠償你因為處理此事的營業損失和精神損失?
JQJQ wrote:
今天買到海砂屋、輻射屋...... 就不用索賠 ?
921 大地震,房屋或者擋土牆偷工減料,所以這就不用索賠 ?


這比喻實在不佳....

消費者可以舉證海砂屋、輻射屋是使用了有害建築結構、人體健康的原料,硬碟你要如何舉證廠商有偷工減料?

硬碟廠商是不是也可以合理懷疑消費者安裝不良、環境不良、使用習慣不良?

不然何以同一批硬碟別人用沒問題、該消費者用就有問題?

至少使用習慣不良是確定的,哪個用電腦的人沒聽過"備份"兩個字?那為何還不備份?自己心裡很清楚吧

市場上也不是沒有賣更安全的硬碟,那為何不買?

砸大錢買SAS、SCSI、做raid1都是傻子嗎?反正資料毀了再來凹廠商賠就好了啊

聽起來就像買了新車,想省錢不保失竊險也不去強化防盜,貪方便也沒有另外上鎖來嚇阻,結果真的好死不死被偷了,不甘損失,再來控告原廠防盜沒做好,要車廠賠一切...



bstck wrote:
謝謝大家的關心..電...(恕刪)


拆了硬碟 還要賠償??
樓主未免也太好心了!
這點已經算人為損壞!


我倒是認為樓主應該主張他們賠償你的損失!

包含這段時間來所受到的精神損害與實質上開會支付的損失,
由MOBILE01這篇就可以看的出來你遭受多大壓力了。

而且自始就不太可能有台灣哪條法律可以支撐他們的說法!

並應該主張公務人員懲戒法,向上級機關反應!當然您要到監察院去也可!

小老百姓的委屈真的要自己懂法律並堅持到底!

如果您打民事損害賠償官司主張他們要賠你錢,我不認為會輸!
(不因對象是一般人是或公家機關人員)
也能替電腦界立個典範!
和解只在你們雙方而已,以後還有這種案件,也還是要重複樓主的辛酸歷程一次!

拍謝~看到這篇實在忍不住~



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消保官有時候為了幫助消費者申張正義,不得不用些手段,
但有時候手段過當是不應該的!
這樣算不算濫用職權跟恐嚇?
事實上!
我遇過更扯的案例!
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希望不要這樣就放過她們,

不懂又要凹的消費者跟"自我感覺良好"的消保官。

這樣還要賠一顆硬碟喔??????!!!!!!!!


樓主 你還是 被 凹 了,

不硬起來堅持立場,吃虧的永遠都是你呀...QQ

好險沒陪那8000...
不然賣硬碟的,這兩個月就會賣得很好。
兩個月後,嘿嘿......

skirmish wrote:
這比喻實在不佳....
消費者可以舉證海砂屋、輻射屋是使用了有害建築結構、人體健康的原
料,硬碟你要如何舉證廠商有偷工減料?......(恕刪)




你看哪去了


我是針對 以下回言非樓主

aleck1119 wrote:
真恐怖
這就好比買了房子後
在裡面的人事物要是出了事情
不就都可以跟賣房子的人索賠?




要引言好歹也得看清楚前因後果
誰在跟你扯房子
還好事情圓滿結束了...

不過還是要舉一個例子請消保官參考一下...
撇開大家舉的房子,車子.....等等的例子.以一個簡單的案例就好了.......

把提款密碼寫在一張紙上....過了一個月....
字跡模糊.....無法辨識密碼.....導致我領不到錢......

請問我要告紙的廠商,還是賣紙給我的人.....還是要告做筆的廠商.....
........................................

先說明:
我並沒有袒護哪一方.......


明理人都會說:這個答案想都不用想也知道,誰叫你把密碼只寫在一個地方.......


所以這個案例..樓主已經盡到責任了....賠給消費者一個新的硬碟....
消費者:自己應該注意..重要的資料,本來就不應該只保存在單一儲存裝置.

消保官:如果硬碟不會壞..請問他應該賣多少錢才合理,
當初消費者以市場合理價格買進此硬碟應該有知道有使用年限問題..
否則就應該買企業級的硬碟來儲存.....
這種情況連換都不要換給他,因為使用者還自行拆開了!! 讓他去告....第一次聽到這樣的情況,我懷疑這位官是不是不食人間煙火還是來亂的...。很好奇這位幫縣府員工主持公道的消保官叫什麼名字... 消保官有上新聞的潛力...
tdnj's Blog: http://tdnj.pixnet.net
如果硬諜壞了要賠裡面資料的錢 ,
誰還敢賣硬碟.....

那以後大家都沒硬碟好用了 , 連隨身碟也沒得用 ,
燒錄光碟也沒得用 , 反正能儲存資料的產品都沒得用....

不知哪一位消保官這麼特殊的見解
還要大家不要人身攻擊他....

(人身攻擊是不對的行為 ,
但有錯還是該虛心接受指正 ,
怎麼會用 "威脅字眼" 要大家不要人身攻擊呢 ? )

看來以後大家遇到 "官", 說話(發文)要小心一點了....

我上面發文不會被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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