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頻家 wrote:這篇感覺真是操作很大...(恕刪) 我是感覺不出來哪裡有操作只是代理商有問題,原廠不用負責嗎?代理商誰選的?我們消費者嗎?當然是他們原廠選的代理商服務不好,原廠不用負責,怪到我們消費者自己去找代理商這什麼邏輯啊!?
能用RMA,就用原廠送修機制我所知某些,代理公司都是小公司,人~力~有~限想借用代理公司,的後送機制,有些時候是緣木求魚,削價競爭都來不及,哪有多餘利潤,再請專人處理客戶備品的能力,還是要看廠商願不願意提高產品本身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