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一片雲 wrote:樓主就當作繳學費吧...(恕刪) 這倒是呀,又學習了,我當初也是覺得EASEUS不錯用,才想買正版的。結果搞得好像是,支持正版反倒被正版給欺負了一樣不過好消息是代理商負責的態度。雖然不知為什麼,最後代理商又告訴我可以用了,我的序號又可用了。(不吵沒糖吃的概念嗎?)感謝你的回覆~ 奉上
John wrote:你說的是冠鋐吧,其...(恕刪) ***有時代理商、經銷商……等,不見得會跟消費者說這些***我想你說的就是這篇的重點了假如說消費的模式是這樣:消費者跟代理商購買 > 因代理商未盡產品說明的責任,導致消費者有所損失 > 消費者尋求代理商協助 > 代理商卻告知要再買一次或在那時候才將產品使用說明告知消費者,說是消費者使用不當或其他消費者本身的問題。簡單說,就是遇到產品問題(產品說明標示不清)或(根本沒說明)還要消費者自行負責的話,那我想這樣的消費模式,消費市場接不接受,就有待商榷了。(雖然我不知我的論點對不對,但我想聽聽不同的看法,所以說出來看看,讓您見笑了)謝謝你願意分享~奉上
首先,還是要先恭喜整個事件算是圓滿解決落幕。再重新看了你的補述。整起事件的爆點,我相信是在於「一次性」,這是你初步與代理商取得聯繫所獲得的答案後來代理商給你的信件中,再度提到且應證了「一次性」,同時也間接說明了他們所販賣的版本:「一經更換硬碟,則原有註冊序號不得再度啟用」根據你當時的購買價,與目前我在官網看到的價格,明顯便宜很多(這叫事後諸葛,不會是每一個消費者,都會那麼勤勞去查價),那就很可能代表這個版本是有一些限制,若是這種情況,在銷售時沒有特別說明,其明顯疏失就是商品的上架人員,或者廠商。因為未提供詳細資訊,不論是有意或無意。至於我先前所提到的:多數情況,需要類似或更進一步的原廠服務,都要消費者自己到官網註冊。只是,這要消費者自己去做,有時代理商、經銷商……等,不見得會跟消費者說這些,因為這代表要做更多事 XDDD與你給予的回應:消費者跟代理商購買 > 因代理商未盡產品說明的責任,導致消費者有所損失 > 消費者尋求代理商協助 > 代理商卻告知要再買一次或在那時候才將產品使用說明告知消費者,說是消費者使用不當或其他消費者本身的問題。簡單說,就是遇到產品問題(產品說明標示不清)或(根本沒說明)還要消費者自行負責的話,那我想這樣的消費模式,消費市場接不接受,就有待商榷了。我先前所提的部份,有一個前提,產品的說明是詳盡的,同時也不會對消費者權益造成直接傷害,甚至可以說是不影響產品本身的使用。那麼有時更詳細的部份,也就可以不需要再特別提及。例如:我們家電產品時,都會有保固卡,買家電時,店員會特別跟你說,你一定要記得把保固卡填一填,寄回原廠唷……等之類的話嗎?不一定,但我遇過的情況,多數不會講,一來多講多麻煩,二來對於消費者權益是不是就一定有影響?而你的情況,已超出我所提及的部份,原因在於你所購買的產品,的確就屬一次性,但與銷售時並未特別提及相關限制,你的基本權益已經受到傷害。例如:我賣你一張電信預付卡,但我卻沒跟你說,卡內金額用完就沒,你要再加值,或者我沒說在多久之後沒再儲值,這張卡片你就不能用了。我通通沒講,但金額沒了,你跑來問我,我才跟你說因為裡面沒有金額了,你想再用,你就是再付錢來加值。這樣的消費模式,我想大多數的人,都無法接受。而你就是碰到這種情況。你的事件,整體來說,就只是廠商所公佈的資訊不夠詳盡所造成的。再加上軟體這種東西比較複雜一點,很難與一般的硬體產品相提並論。或許你的事件對於廠商而言,叫做個案,但至少廠商願意個案處理,也是一件美事。
John wrote:首先,還是要先恭喜...(恕刪) 你說的太詳盡專業了,學習受教了。奉上我拿你的譬喻來用喔(不行請說,我會刪掉),因為太讚了,很貼切。還有,我只會出一張嘴(提醒大眾的文章),最後還是要感謝大家的討論分享與經驗交流,才讓文章變得比較完整客觀。(我一直引用網友的好文,我實在)如果這文有價值了,其實是大家讓他變得有價值的。(我自己先跟這裡的網友們說聲**感謝**,奉上)還有我想說明的是,大家都只是經驗和想法上的分享,並沒有想要針對或攻擊任何商家的意思。(雖然法律上不是我說的就算,但我還是該出來說明一下)也非常謝謝John您~(非常誠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