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去高雄門市送修記憶體14隻,包含DDR2 667/800,人員當場檢視外傷就簽收了,
今天收到門市人員電話,說總公司要我出示購買證明才肯維修,否則就要退回,
我說這麼舊的產品怎麼可能還會有留購買證明,記憶體上不就有貼經銷商的貼紙,
門市人員就說保留購買證明本來就是買家必須做的事情,而且您的量怎麼大(才14隻耶@@),
現在的新產品都已經是DDR3了(所以大家都應該用DDR3??),您的產品是DDR2 667/800的,
還有公司網頁有註明不保固工作室和回收商...,實在是不知道要怎麼說,之前送修就沒事,
不知道是個案還是最近顆粒缺貨才這樣塘塞消費者,反正就貼出來提醒各位鄉民。
應該不是數量問題, 14支沒有很多..
而是:你的記憶體內, 應該有不屬於一般門市購買的"非終身保固"條款記憶體..
加上你送修量又大(一般人還是不太可能一次送這種量..), 創見就會去查一下了....
如果創見刷了條碼確定都是一般門市產品, 應該也不會跟你要什麼..
當然不可否認, 大家常在做二手交易個幾隻RAM的不少...
一不小心就收到這種"非終保條款"記憶體是蠻容易的...
創見這樣做是合理的, 但未免打到少數不知情的消費者...
樓上說的是對的: 創見的本意應該只是對付大量收購的二手商而已...
尤其是, 二手商記憶體來源很多是一次淘汰一大堆的OEM電腦...
這些電腦的記憶體本身就不屬於終身保固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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