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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見記憶體送修竟然要求附購買證明!


beldandy wrote:
首先 我的兩百條中 ...(恕刪)



你拿出來不是很好?

樓主拿不出來被創見鞭只是剛剛好


再者拿不出發票

但是總有長期合作的零組件供應商(通路商)吧

就算只是光華的一間小店也是一樣


200多條RAM 10年下來50條損壞

我們算1/4好了


樓主的130條RAM算下來 『原本』應該有500條以上的ram

沒錯吧?


最好是發票拿不出來

又找不到通路商幫你處理


另外以樓主的案例

一間網咖總是合法立案吧

用公司的立場去要求創見

創見不至於刁難



另外 其實我不大相信130條是從500多條(甚至上千)中找出來損壞的ram

比較有可能是整批報廢電腦拆下來 連測試都沒有 就直接送給創見

其中可能包含某公司/政府單位大量採購的批號

甚至非出貨給一般PC的批號
由你的敘述 你自己的情況站的住腳

但是用跳躍式的邏輯去判定樓主的狀況

蠻可笑的

你說你的由正常管道取得然後"因該"有保固

而樓主呢 連朋友的網咖都不敢說出來 也無證據

那跟買水貨商品有差嗎 反正都是某間公司出的 要他門直接保固!!!
話說當天去送修的二條ddr333 256mb的記憶體都回來好久了,
這篇文章還在搞。
說到底 原來beldandy大大是在捍衛自己的需求阿
以這種立場來討論 已經是非中立的處境了 再怎麼和他溝通也沒用

我也是在光華買 只因為我買的比較多就要受到不平等待遇???
雖然我拿的出證明 但是我不會同意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你拿的出證明 如果創見幫你換 那就沒有損害消費者的權益
因此你的狀況和樓主不同 請不要相提並論

beldandy wrote:
首先 我的兩百條中 ...(恕刪)


只要你拿的出來購買證明創見絕對不會損害到你的權益。

買多買少都會有保固,不會因為你買多就沒有保固就會有特殊待遇只要你拿的出購買證明。

目前廠商不執行檢查只因為方便一般消費者的送修,他們不想製造太多困擾給消費者。

而且說實在的這棟樓看下來你有發現創見損害到一般消費者的權益嗎?
挖~~~~
我來報到第45層樓了~!!
樓下繼續~~~~

sam1232 wrote:
只要你拿的出來購買證明創見絕對不會損害到你的權益。

買多買少都會有保固,不會因為你買多就沒有保固就會有特殊待遇只要你拿的出購買證明。

目前廠商不執行檢查只因為方便一般消費者的送修,他們不想製造太多困擾給消費者。

而且說實在的這棟樓看下來你有發現創見損害到一般消費者的權益嗎?


這種事情 有一就有二

怎麼樣的人算是一般消費者???

一般消費者的定義為何???

在光華買一台電腦的算是一般消費者

那三台呢 五台呢???

一百台不算是一般消費者嗎???

我一年內去光華四五十次

每次買個一台到四台電腦算不算一般消費者???

創見這樣幹 就是損害了權益

雖然不是損害了我的權益 但是有任何損害權益的行為本來就是要抗議的

不要忘記以前有個故事

納粹殺別人 我沒反應

納粹殺鄰居 我也沒有太激動

等到納粹來殺我 才知道來不及了

都有雷射貼紙了幹嘛要購買證明
這顯然就是故意刁難
只要東西可以確認是創見出的, 為啥還要購買證明
除了故意刁難之外真的是想不到其他理由

雖然我是還沒被搞到啦
但是幾年前看到有人相同的經歷
我就再也不碰創見了
beldandy wrote:
這種事情 有一就有二...(恕刪)


納粹? 少拿納粹殺人去合理化你不合理的行為

依約行事 就這麼簡單

要保固 可以 條文明載要證明 拿證明 證明弄丟創見的錯還是自己的錯?

對啦 這種事情 有一就有二

六十條拼過了下次就兩百條了


發票兌獎...? 影印也行阿 有條號就有資料 有質疑 肯.定.查.的.到

所以創見質疑真實性挑毛病也沒用 如果是這樣才讓人鄙視創見的作為

不過要購買證明 又不是要購買證明真偽的證明 剛好而已啦

發票牽涉到課稅細節 不可能沒資料 最低限度公司帳冊會有 習慣沒在開的可能很難理解就是了

不開發票...? 店家負責阿

yuting0103 wrote:
都有雷射貼紙了幹嘛要...(恕刪)


很抱歉, 貼雷射標籤只代表那是正創見貨..(雷射標籤當然也偽造, 像一票Nokia或Sony電池就是..)

卻不能證明你屬於終身保固的族群..

本來所有的廠商的終身保固, 都是有限定條件的...

當你不能提出證明時, 自然就不能照保固條款: 依據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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