蔥油餅大叔 wrote:
因為年代久遠我個人印...(恕刪)
有終身保固好嗎 好歹也去GOOGLE一下再回這種話
話說那個時代你去光華買商品誰要有開發票的?
都嘛是未稅價
說有收據正常的以前是沒逛過光華商場喔?
就算你開發票也一律開"電腦周邊"品項給你
你怎麼證明是買RAM的錢??? 根本是鬼打牆
終身保固就是終身保固
保固是保固該物品
他是該物品所有權人為什麼廠商要刁難?
就算他是2手商又怎麼了?
東西就是壞了他是所有權人來送修難道有問題嗎?
變不變賣是所有權人的問題阿!!
廠商要所有權人拿收據證明 是要證明什麼?
證明該商品真偽? 那因該請創見判斷吧
證明購買時間? 終身保固要什麼購買時間?
證明所有權? 我拿著這東西你質疑我所有權那請你拿出相關證明我非所有權人你也可以報警
不然有什麼藉口刁難送修
有拉除非東西沒壞或是合理保固外的損壞那送修是不合理的
不然創見是站不住腳的
重點一:
創見從一開始就有聲明經由二手管道購得的記憶體沒有終身保固的服務
重點二:
原PO雖說是從開網咖的朋友那裡收購取得二手記憶體
但原PO是否有夠多台自用電腦可消化這些記憶體,充滿疑問
重點三:
廠商該負責的是原始購買消費者,而非經由轉賣購得的消費者
這與保固期有多長完全是兩回事,重點在於轉賣本身就不是廠商的正常銷售通路
故廠商不需對非正常通路的消費者負責
不然難道Sony、任天堂也要對買水貨的消費者負責嗎?
重點四:
有些賣場以未稅價且不開發票,但是賣的較便宜為號召吸引消費者
但消費者自己卻不想想這也同時等於犧牲保固保障
畢竟產品製造商本來就是以發票為確認依據
再不然起碼也要有收據或是店家保貼,但這些廠商則不一定會承認
會以為買二手商品還理應享有原廠保固的人,本身這種想法根本就是一種扭曲
買東西本來就應該盡量保留單據,尤其是越大量購買的人不是更應該這麼做嗎?
否則若今天公司購買大量記憶體卻無單據,日後廠商以為購買證明而拒保,該公司豈不是損失慘重?
要嘛就是拿出購買證明來證明自己是原始購買者
要嘛就是分多批小量送修,碰運氣看廠商是否會接受
白紙黑字的東西早已經清楚明定
歪理不是說多了就會變成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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