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過路客 wrote:
感覺是一段血淚史
08年有了勞基法 規範"最低薪資" 17280 有些公司會用特別費 規避掉稅金 好像那時候免稅額3000
故有些很x的公司 會用一個月30天 去除14280(17280) 在除24小時 1小時19元(24元) 去算加班費
公司還會要求員工要自己繳稅 故得出833元這個 血汗工時 請假一天 扣一千多塊 我記得好像要幹滿10天 才算第一天的薪水 一個月22天 請假超過三天 薪水不到一萬塊
一進公司 就要你自費買無塵服 鞋子 等等 五千多塊 還沒賺到錢 就先上了一堂 "社畜"管理課程 讓你知道公司說的都是對的 你只能服從 扣掉企業要抽的 扣掉學校要抽的 再扣交通跟住宿 全勤一個月只剩六千 只夠吃飯
去幹鐵工 我記得一天600 一個月1萬8 禮拜六 大小周要上班 沒上班的日子 要去公司"守門" 故門口 剪線材(鋼絲)
8點做到晚上11點 600+700 - 180 便當錢 大概也是只剩幾千塊
因為 不少未滿16歲童工 不得加班也是後來規定的 故08年是分歧點
還好幹三個月 公司就收掉 換洋華光電 繼續剝削 童工 後來有上新聞 工作8小時不准吃飯 不准休息 不能上廁所 流水線站一整天 拼命插件
https://davidli.pixnet.net/blog/post/30672161-%E5%AE%8F%E9%81%94%E9%9B%BB%E4%BE%9B%E6%87%89%E5%95%86%E6%B4%8B%E8%8F%AF%E7%88%86%E9%87%8D%E5%A4%A7%E5%8B%9E%E8%B3%87%E7%88%AD%E8%AD%B0%28%E8%B5%B7%E5%9B%A0%E5%9C%A8%E6%96%BC
最後沒拿到薪水 不知道 是學校污去了 還是公司沒給
從此知道 就知道 沒良心才能賺到錢 人生大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