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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公司及網路通訊行賣家罔顧消費者權益

蘋果公司及網路通訊行賣家罔顧消費者權益

處理這種事、編輯這些文字,實在很花時間,
但如果就這樣默默吞下這樣的情況,
那台灣消費者的權益只會越來越萎縮,只有吃虧、被欺負的份!


10秒鐘懶人包

購買iphone 6S plus 32GB (2018~2019年出產)全新機
是故障機(無法連家用wifi)
兩周後
所更換到的整新機,保固日期卻是由最初購買日開始計算

******************************************
如果有網友認為筆者不該開通產品,
這代表的是
你願意當一個自貶權益的消費者

所謂的保固日期,是保固產品!
(所以一般買東西,都會隨附產品保固卡)
不該是保固付錢日!
何況!一拿到的就是故障機

如果你買了一台冰箱
冰箱不冰
但是因為你已經讓冰箱壓縮機運轉了
所以即使過了兩週才換給你一台新冰箱
保固日期仍會從你最初付錢的那台壞的冰箱開始算,
這是什麼邏輯?
蘋果的邏輯?
商人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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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始末開始

筆者於拍賣網站的通訊行賣家
購買iphone 6S plus 32GB 全新機(2018~2019年出產)

10/3(四)下單 手機$11000,自負運費$65


10/5(六)到貨 (機型型號為M開頭)
一開機即發現無法連上家中wifi (開機起始畫面是Hello起始畫面無誤)
畫面呈現密碼錯誤(但密碼沒有錯誤,因為將家中其他裝置移除wifi再重新連wifi,是可以正常連上的)
要貼近到天線邊才可能可以連上,
但是仍無法打開網頁!
(但郵局itaiwan可以,從其他手機分享熱點可以)
就是家用wifi不行

原本以為是自家網路問題,
以及因為手機系統為ios 12.4.1 
懷疑是因為系統的緣故無法連wifi,
便透過電腦iTunes更新到ios 13 ,
但仍是無法連家中wifi(測試過鄰居家的wifi,真的不行)



10/8(二)筆者自費宅配$130寄回給賣家
賣家表示:
會送回台哥大系統,
7日內若非人為或軟體問題,他們可以要求換新機。


筆者致電蘋果客服,
要求保固應該要從拿到手機開始計算,
因為手機是一開機就是故障機,
並不是因為任何消費者使用後的問題故障,
客服表示:無法更改系統保固日期,
且因各通訊行是向蘋果買斷產品,
要消費者自行向原購買處退換貨或其他要求。


期間告知賣家
筆者願意補貼整新費,要求退貨處理(就是要求退款),
賣家表示無此先例,不願退款。


10/23(一)賣家告知已拿到新機(整新機)
賣家說只能單換手機,表示是新手機,
賣家不願提供型號,
(因為整新機型號為N開頭,如果是全新機為M開頭)
但提供新機IMEI碼查詢的保固日期自10/21開始計算的截圖



蘋果公司及網路通訊行賣家罔顧消費者權益

其後筆者致電蘋果技術顧問,
請協助詢問最初那支手機的狀況,
及請協助確認整新機為全新機。


10/31(四)蘋果技術顧問回覆告知此整新機為全新機


11/1(五)請賣家將整新機寄給筆者


11/5(二)整新機到貨(型號為N開頭)
收到手機上網一查詢保固日期,卻是只到明年10/4,
(所附發票是原本10/4那一張)
且手機上面被安裝A4 player app
(開機畫面是Hello起始畫面無誤)

蘋果公司及網路通訊行賣家罔顧消費者權益

蘋果公司及網路通訊行賣家罔顧消費者權益



11/6(三) 詢問蘋果技術顧問
其說明會有兩個保固日期,
一個是經銷商拿到的保固日期,
但交給消費者,就會從最初購買日期開始計算,
並表示有幫我詢問公司,但爭取未果,無能為力...

以上為目前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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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的權益損失在蘋果及賣家看來一點也不重要,
因為蘋果不在乎,
蘋果已經拿到賣給通訊業者的銷售利潤,
而且這台不是iphone 8~11,不會影響蘋果目前自己的營收,
在蘋果公司看來,賣給消費者(筆者或是賣家)故障機,
都是消費者自己的問題,要自己承擔,
蘋果不願負責,
更硬生生的吃掉消費者的保固日期!


而賣家通訊行亦自認為有幫筆者送回台灣大數位維修中心處理已經非常負責?
只能換整新機(拍賣網站顯示有存貨),
不願退款,
不負擔寄回產品運費,
對於在全新手機被安裝A4 player 沒有一句道歉。

原先感謝賣家願意處理,但整個流程下來,最後只感受到被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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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網友認為筆者不該開通產品,
這代表的是
你願意當一個自貶權益的消費者

所謂的保固日期,是保固產品!
(所以一般買東西,都會隨附產品保固卡)
不該是保固付錢日!
何況!一拿到的就是故障機

如果你買了一台冰箱
冰箱不冰
但是因為你已經讓冰箱壓縮機運轉了
所以即使過了兩週才換給你一台新冰箱
保固日期仍會從你最初付錢那台壞的冰箱開始算,
這是什麼邏輯? 蘋果的邏輯? 商人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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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上此文 警惕要買蘋果產品的
(((請慎選通路)))
(((到貨開箱全程錄影)))

蘋果公司這樣置之不理的態度,
只會讓消費者以後只敢在官網購買,
當然官網能買到的只有較新、單價較高的產品,
所以最終獲益的,還是蘋果!

我手邊舊有的蘋果產品最長已經使用五年之久,
我是果粉嗎? 我曾經以為我算是,
但是現在認清,在商人眼裡,我什麼都不是!

商人眼中只有你的鈔票
誠信?沒有
保固?沒有
#iPhone  #Apple  #保固  #wifi
2019-11-08 0:01 發佈
蘋果手機保固內有問題送修換整新機不是常識嗎⋯⋯
保固從購買日開始計算很合理呀
(懇請網友分享有什麼產品是保固會把日期延後至送修回來後開始計算?)
只有我覺得賣家已經盡責了嗎⋯⋯?
好奇問一下
哪家廠商這麼佛心會因為你產品故障送修而延長保固?
麻煩列舉一下,不要自己默默藏起來


所謂的保固日期,是保固產品!
(所以一般買東西,都會隨附產品保固卡)
不該是保固付錢日!

如果你買了一台冰箱
冰箱不冰
但是因為你已經讓冰箱壓縮機運轉了
所以即使過了兩週才換給你一台新冰箱
保固日期仍會從你最初付錢那台壞的冰箱開始算,
這是什麼邏輯? 蘋果的邏輯? 商人的邏輯?


我真的不知道你這段在打什麼
你要不要去翻一下各大廠牌的保固條款,不要用自以為的邏輯去幻想
所有的廠牌的產品保固日期都是以購買日下去計算,蘋果在這點上本來就沒有問題

再來據教育部編撰之國語辭典
所謂保固亦係指承辦工程的人訂定一個期限,保證此項工程在期限內,若有損壞,願意負責賠償修理之意

所以從頭到尾都沒有所謂保固期減少的問題
況且你所有的流程都是走送修,換整新機就是送修
那這就要回到一開始的問題,我自己是不知道有這種廠商啦

如果有,那蘋果與那家對比起來就略顯小氣
如果沒有,蘋果不想延長保固也沒什麼問題



最後會惹出這些問題的都是賣家的錯,要抓戰犯也要抓對人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對,你沒看錯
即使今天沒有故障,只要你不滿意在恢復原狀的前提下都是可以無償解除契約的
也就是你與賣家爭取的退款,況且今天還是在有瑕疵的狀況


想要退款卻遇到賣家不願意退款,不會去消保會申訴或是直接提民事官司嗎?
這是你該主張權益的基本步驟耶
結果你什麼都不做,況且你當時已經知道保固無法延長

10/8(二)筆者自費宅配$130寄回給賣家
賣家表示:
會送回台哥大系統,
7日內若非人為或軟體問題,他們可以要求換新機。

筆者致電蘋果客服,
要求保固應該要從拿到手機開始計算,
因為手機是一開機就是故障機,
並不是因為任何消費者使用後的問題故障,
客服表示:無法更改系統保固日期


11/1(五)請賣家將整新機寄給筆者


最後你不堅持住取消交易並退款,反而選擇跟賣家妥協只換整新機
不就代表你已經接受這項遊戲規則(更換整新機並且維持原保固日期)了嗎?
事後才在越想越不對,說別人都罔顧你的權益,有這種道理?

違反法律上白紙黑字規定的行為你不去爭取
反倒為了奇檬子,去爭取那早已寫得清清楚楚且從不存在的權益
是你自己先把消費者的權益丟在地上
這些你隻字不提,只單說蘋果公司及網路通訊行賣家罔顧消費者權益,這邏輯不太對吧
有殺氣追殺你 wrote:
是你自己把消費者的權益丟在地上
...(恕刪)

兩邊都沒問題阿,找誰買的問誰去,中國也是一樣京東買的蘋果壞了蘋果實體售後拒絕維修,後來京東換了一台
2019/10 居然

還肯花11000買全新i6sp

結果運氣真不好

還買到機王

蘋果的遊戲規則行之有年

雖然有爭議

但仍可選擇其它通路

退貨不囉嗦的地方買

祝大家有個美好的一天
issyo wrote:
2019/10 居然...(恕刪)


11000可以買到二手8以上了吧?
Somenote wrote:
蘋果公司及網路通訊行...(恕刪)


手機絕對不要再通訊行買,出問題只會推給上游廠商(比如台哥大)。還不如去三大購物平台、授權經銷商購買,會比較有保障。
千萬不要吞下去,記得提告,然後也到美國提起告訴,並要求高額賠償,說不定全球消費者因你而受惠。

接著除了蘋果之外,市面上所有3C家電品牌都買來,繼續提告,再來還有車廠....我想成為全球首富不是夢想。
"這代表的是
你願意當一個自貶權益的消費者"

樓主的意思是.....Apple 此規則在全球有賣Apple手機的地方都適用
而全世界的買Apple手機的人都是"你願意當一個自貶權益的消費者"?
雖千萬人吾往以..................這到底是一個人的問題還是全世界上億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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