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台南市政府14樓的消費者保護室,協調我的 MacBook Pro 維修爭議
需要進行協調的事由,流水帳記錄在部落格 Mac Retina Screen Flicker (螢幕閃爍)
今天在場的人有
消費者(林大哥/我跟老公)、燦坤代表、Apple代表,還有一位消費者保護官跟一位協調委員(律師)
開始前聽見消保官說:「竟然有蘋果,第一次碰到」
會議開始,由林大哥幫我們闡述我們的問題,再來由燦坤發言
燦坤代表人說公司立場就寫在紙上
堅持消費者在送修前電腦螢幕右下角就有裂痕 (拿了一張我們之前提供的照片,還放大到A4大小)
他們的態度表明,這是消費者送修前就破裂了,所以不會做任何賠償。
燦坤代表也有把我的電腦拿來,消保官他們也看了我的電腦,看到很明顯地破裂
但是維修單上並沒有註明任何裂痕!!!

協調過程,一直無法釐清到底是在什麼時間點螢幕破裂以及是誰造成的
燦坤死咬照片,只說有可能照片那個點就是造成螢幕閃爍的問題
消保官/調解委員也覺得燦坤代表只是說【疑似】【可能】,但是卻不是很肯定。
消保官後來也問燦坤,假如是門市人員在收件時沒有檢查到裂痕,後續會怎樣處理?
燦坤代表只說 當然會對門市人員進行懲處,但損壞的部分還是要由消費者負責。
反正燦坤代表就是很堅持公司立場,根本無法達到協調
協調官也說 燦坤這樣不行啦!
之後大家就僵在那裡,後來消保官就說 「不然就由我決定,維修費就除以3」
維修費 $16600,Apple、燦坤、消費者(我們)就各付1/3。
Apple跟燦坤的兩人就說 他們沒有決定的權力,必須要回報公司
我們也知道他們倆只是被公司推派來的,沒有什麼權力可言。
所以最終敲定 7天內 (5/19前) 要給我們回覆,是否接受維修費平均分擔。
如果這一次協調無法達成協議,就要走民事訴訟了...
== 5/13 補充細節 ==
昨天消保官也有問燦坤/蘋果「這個裂痕是造成螢幕閃爍的原因嗎?」
燦坤代表回答說 「就是在右下角破裂而造成螢幕下方直線條問題!」
然後我方-林大哥問蘋果,是否有拆開面板檢查?
蘋果原本回答沒有,後來又講不確定需要確認。
消保官也有針對維修單上沒有註明裂痕做討論,但是對方還是堅持就是消費者造成。
//===== 以下為 5/16 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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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電話連繫的部分都是由老公接聽,所以以下文字是透過老公轉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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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 左右接到燦坤來電
表示接受昨天消保官提出的方案
消費者付1/3,剩餘的2/3 由他們吸收。
如果我們同意的話,就簽訂一份協議書
老公詢問這份協議書是消保官出的,還是燦坤出的?
燦坤表示說明這份協議書是他們出的,但是也是要給消保官那邊回覆用的。
也問我們到哪個分店辦理比較方便。
14:58 接到蘋果客服來電
蘋果客服說經過他們了解整個事情之後
內部討論結果,覺得不應該讓消費者承受這樣不好的事情
他們選擇相信我們,消費者應該不會故意弄壞電腦而來爭取免費維修,畢竟才使用不久
所以願意幫我們免費維修螢幕問題以及玻璃破裂。
他請我們將機器從燦坤拿回來,然後拿到Apple維修中心去,不用透過燦坤處理。
蘋果客服也說了,有看到這篇帖子 (文章)
他說他必須申明他們公司的立場
今天他們會做出這樣的決策,是基於他們掌握到的事實
跟我們是否有上網貼帖子無關,請我們了解這一點。
他也表示至於帖子要不要繼續留在網路上,是我們的權益,由我們自己決定。
與燦坤聯繫
我們告知燦坤,Apple願意免費幫我們維修螢幕問題及玻璃破裂。
所以要請他們幫我們把電腦寄回來。
燦坤還是要我們簽一份和解書,也提到他們公司有看到文章,希望我們把文章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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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拿回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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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11點到燦坤取回電腦了,但是我們沒有簽和解書,因為和解書內容我們無法認同。
回到家後收到蘋果客服回信,表示已跟維修中心聯繫,告知我們會將電腦送過去
接著我們就送修電腦,櫃台表示會調物料,更換整個上蓋的部分 (螢幕那一整塊)
更換完之後會再檢測是否正常,若是其他部分影響的,需要再調其他料件來更換。
更換其他物料的部分,因為在保固內,所以也不需要額外付費。
真的感謝Apple協助處理,讓事情能夠圓滿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