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燦坤購買一台 iPad min2 32G,開心的結帳之後,店員在開封檢查機器前,就拿出一張"切結書"要我簽名。
內容大概是,產品開封後只有因為使用上功能有異常才可以換貨,其他類似外殼有刮傷、銀幕有亮點等等,都不可以換貨。
如果消費者不願意簽具這"切結書",可以當場退款不買。
我當下停頓了一分鐘,猶豫是否要"賭"機器外殼以及螢幕是不是完好的.....
最後還是簽了,只是心裡總覺得不是滋味....
想請問各位現在購買Apple產品是否都這樣規定,還是只有在燦坤購買Apple才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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