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5/15從竹南燦坤買了一台MACBOOK PRO 13"昨天5/16開機螢幕閃一下黑掉晚上朋友的父母就帶去要求退貨或換貨。====================以下刪除====================5/17新增晚上收到通知,說可以換了據朋友表示,店員態度很好~這事情算圓滿結束了感謝竹南燦坤的協助~~
這不關七天不七天的鑑賞期吧,這樣子就算新品瑕疵了本來有權退換貨了,我認為你還是直接連絡消保會跟水果報紙,他的"APPLE內部才知道的問題"那不算是APPLE的公開聲明,那有用這個當理由的,而且他們知道原因應該是先停止販售這批貨號等APPLE處理後在繼續販售吧,而不是跟消費者說這批貨多少有這個問題所以"都不給換",這擺明的就是不想給你退換。(((就我所知道好像台灣APPLE的貨好像都是進貨買斷,不知道他們內部跟APPLE退換貨是不是也存在這只修不換的問題?)))個人猜想??!!所以台灣退換貨都很被刁難??!!還有你說的:店長:客人買的時候已經簽了切結書了,你找消保官(店長主動說)來都一樣,不行退換貨囉。切結書??啥嘛東西?不就是我要買MAC POR,然後櫃台結帳,東西拿了走人!怎麼會有切結書這種東西呢?難道有"我拋棄一切後續保固或求償的權利"這種切結書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