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臺北市政府今(14)日發表聲明指出,美商蘋果電腦已經依照臺北市政府之限期改正命令,修改App Store網站之服務條款,明確保障消費者於購買手機應用軟體(APP)後於七日內無條件退費的權利,今日上午蘋果已經將修正後的服務條款正式上線公告。臺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指出,蘋果此一修正確保了臺灣iPhone使用者依消保法本應享有的七日鑑賞期,是臺灣消費運動的一大勝利。
詳細內文請參考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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