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決定提起線上申訴,請知道如何填寫的人幫忙!



我現在要採取申訴,請問一下 這兩個選項該怎麼選?

消費行為所在地:

廠商所在地:

我符合蘋果教育商店的資格,且附上全部相關證件,但卻被退件!

我決定提出申訴,請知道如何填寫的人幫忙!

謝謝
2010-08-04 23:40 發佈

Apple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333 號 16 樓 A
886-2-2738-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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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蘋果的公司資料

公司查詢網址: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Action.do?method=detail&banNo=23826594

1點選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
2點選外國公司名稱(英文)
3輸入:apple 還有驗證碼
4出現

外國公司認許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 23826594
公司狀況 核准認許
公司法第三百七十五條規定:外國公司經認許後,其法律上權利義務及主管機關之管轄,除法律另有 規定外,與中華民國公司同。
(備註)
公司名稱 美商蘋果亞洲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憑證申請」 「工商憑證開卡」
APPLE ASIA LLC.
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 165,000,000

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姓名 金賢珠 HYONJU KIM
分公司所在地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333號16樓 「電子地圖」
登記機關 經濟部商業司
核准認許日期 079年09月07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099年06月18日





這是消費者線上申訴平台
https://back.cpc.gov.tw/backend/FrontAddEvent/NewFrontAddAppeal.aspx?LocationID=-1,2947,2858&&askFirstAppeal=1&desc=0
謝謝兩位 網兄




希望符合資格的大家都可以順利到貨!
這個對於8/8 父親節收到這樣的資訊真是太好了
蘋果已經不想Reply 了,把我的補件資料直接匯了這個信
我決定來申訴,有關審核的黑箱作業
叫他回我甚麼原因不符合,每次都給我罐頭訊息
所以我也負氣地回了一封請符合可回復客戶資格的人員來回信
電話又打不進去,寫信又不回,服務做到這樣也不錯了
我跟樓主碰到的情形一樣


蘋果根本在亂審訂單
用我自己的信用卡刷卡
收件人 訂貨人 信用卡刷卡人
全部名子一樣

同樣單位的同事
跟我用同樣的職員証
都符合教育資格
蘋果也 一一回復 確認訂單成立
同單位至少有三張以上跟我同樣的證件都被核准



結果我只是因為職員證晚個幾天寄送出去
連通電話都沒打

居然收到蘋果的 審核說我不符合資格
還取消我的訂單
真的覺得審查人員是在惡意刁難

收貨人 訂貨人 信用卡 人都為同一個


同樣一個學校單位 職員證 有雙重標準阿

取消訂單通知 真的是太誇張了


不明白蘋果的審核標準在哪裡
真的是非常不滿處理的過程
我也去電客服,我是幫老婆(老師)買的,卻不能買到,非要本人才可。我也不再去爭取了。
在台灣,幫兒女買房子,超過222萬以上,是要課贈與稅的。先生出資,用老婆名字買房子,完全沒有贈與的問題。另外先生去世了,老婆還有1/2的請求權,兒女只有1/2剩餘的部份才有遺產的權利。

對於apple這次對於審核把配偶完全排除在外,在我看來是有球員兼裁判的嫌疑...
不知各位對此事看法如何。
sam0402 wrote:
是有球員兼裁判的嫌疑...(恕刪)


他本來就是球員兼裁判.
今天他定下的規矩就是 符合他定下的身份, 或符合他定下的身份的家長. 可以購買.

建議目前蘋果審核後暫不符合身份的各位.
如果你是符合的, 直接找客服詢問, 或回信詢問.
那些幫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或是鄰居大嬸買的, 不需要再問為啥不可以了.

符合身份而沒過的, 大可以大聲的出來罵為啥蘋果亂審核. 小弟我也非常支持再申訴
畢竟蘋果說要負責, 就應該出貨給符合他定下規範, 且又下訂單的消費者.

而本來就不符的, 規矩都訂在那邊了...
如果你真的需要 Mac mini, 也覺得值得買, 那蘋果線上一般商店是不會問你資格的.
如果, 你覺得一般價貴, 教育價才是你可以接受的價錢, 那你大可以直接請你表示幫他代購, 符合身份的該員直接前往購買, 而不要由您代購.
好吧, 該員沒有信用卡, 你也不想跟蘋果要帳號. 你用教育價到網路上一要吆喝, 保證最近有很多人願意以這個價錢賣你.
但是如果只是因為這次 Price Tag Mix-up 而想要想盡辦法來問為啥蘋果要這樣訂資格, 建議是可以省下了.
得者你幸, 不得你命. 不需要再為這個吵了吧.

改單? 我不是讀法律相關, 經過這樣一吵, 也搞不清這樣到底合不合法.
好吧, 就當它不合法好了, 這個跟符合資格也是兩回事.
硬要說因為改單, 所以不符合也要出貨. 有點以戰逼合的感覺.
我不知道硬要吵, 蘋果的法務會怎麼玩, 不過看起來不符合而下單的如果硬要鬧大, 我猜應該佔不了什麼便宜才是.
真的要玩, 應該是符合身份的去玩, 至少不會有把柄被抓住, 比較沒有負擔.
如果符合資格的你真的不爽, 拿到貨之後再去跟蘋果玩改單的責任, 應該會比較有梗.
本來就沒有資格的硬要吵. 要鬧大, 蘋果的法務應該不會玩輸我們這小小的消費者, 你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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