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仔 wrote:
目前已正式報案,如圖
事件說明:
網址如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83&t=2609217&p=1#34146539
因為此網友指稱有送修一台IPT4來到高雄蘋果俠維修,圖文並茂並指證歷歷!
指出本店店員,收受維修件,但經查,及這天我下高雄清查的情況,暫時清查所
有料件庫存及我當初給的五本連號維修單一一確認,目前剩一本未寫,全部連號
,一張未少,共二百張全數交給警方佐證,
今天發文者的姐姐有打給我,希望我去高雄市小港捷運站拿取此台IPT4,我說明,
因為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那我也希望,當事人能跟我們說明此件事件,希望我把所
有相關的當事人都找出來確認是否有此事件如果今天是我人員的問題,我會作一個
調整並登報道歉都亦無關係!
但當事人的姐姐也都只說,他弟弟目前回部隊了(服役中),而且很激動的說,要我們去拿
機子,還說,我們是不是不想負責!
但是我今天在言中所提並留下聯絡資訊,發文者都置之不理!
為何要等我們說已備案才主動聯絡!
我能選擇的,只有備案及報案!
今天我必須坦白說,
因為我對發文者並不認識,
我是要相信我的全體員工願接受司法的檢測及測謊,還是要相信一個,我跟本沒看到單據的事實?
我相信大家都會選擇前者吧
現我先個人介紹
本人,鄭宇程
聯絡電話0989771797,在網路上打這手機一定會找到我
我的經歷
92年NEC(POS)工程師
94年華碩(手機、NB硬體)工程師
95年鴻丞法律事務所 律師特別助理
100年創立蘋果俠
我原本就資訊業界人,因我老婆為法律人的關係,我有五年的時間,在律師事務所
處理了幾百件的大小刑民案
當然我自己也很清楚我在冒什麼風險
我只希望能夠正視這個問題
蘋果俠發展至今,我們有野心,也很有雄心,
不然我不會去代理了幾個專屬的品牌的東西
也不會去經銷餘20幾個品牌的APPLE配件,蒙這些代理商看得起蘋果俠
希望此件事件,是真的,因為我覺得創立很簡單,也許是我人員的問題!
我必須負起責任,但要被毀損更容易,我只能繼續堅定的走我該作的事!
若此事造成當事人困擾及版友們的關注,浪費大家的時間,還請各位見諒!
全案進入司法程序,刑案司法偵察不公開,
有些證據我們會全數交由地檢署!...(恕刪)
Makiy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