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ytt wrote:
註冊第一篇就這麼酸啊 ,個馬甲君,你想幹嘛?
先幫你備份。免得遇到版本更新太快,前後不一的狀況。
樓下請繼續~
我真是無言!
也許我的國文程度沒有來的好,掰不出"個馬甲君"這種高級中文,不過仔細看看發文者的敘述,"個馬甲君"這種高級中文好像不該冠在開版者頭上.
開版者錯了,錯在"線上"填寫地址時填錯了.我不知道"稱人個馬甲君的執行長"要不要親自打字,也許"稱人個馬甲君的執行長"從來不用打字另有秘書代勞,或者"稱人個馬甲君的執行長"從來不打中文只用英文,也或者"稱人個馬甲君的執行長"無論用啥文字寫東西,有錯誤就一律硬掰到底,絕不承認是錯,賤命如我者也是常打錯字,"稱人個馬甲君的執行長"絕對沒有打錯字過.
打錯字是開版者犯的錯,他自己也坦承錯誤.除此之外,蘋果沒有錯嗎?
寄具有價值的貨品給客戶是用無法追查投遞情形的平信,實在很罕見!
今天開版者是填錯地址,如果沒有填錯,請問蘋果怎麼證明有寄達貨物?按照各位每事疑的邏輯,我們可不可以假設蘋果明知地址錯了故意不寄?!
今天350元的貨品用平信,5,6萬的貨品是不是也用平信寄呢?
尤有甚者,頻裹既然知道消費者沒有收到,也允諾重寄,為何要花上一個月的時間?是要懲罰填錯地址嗎?你蘋果有何權力給消費者懲罰呢?更何況蘋果以無法追查貨物流向的平信來寄送貨品本來就不對不是嗎?
消費者和廠商在資力,經驗,專業技術乃至於人力上處於極端不平等的地位.所以各國法律乃至於輿論都會要求廠商負高於消費者的責任,由近日的DELL標錯價格的事件與論與政府態度可見一般.這點學富五車貴為"稱人個馬甲君的執行長"應該知之甚稔,但卻使用”個馬甲君”冠在開版者頭上,真不知心態為何?
更有趣的是"稱人個馬甲君的執行長"邏輯很有趣” 註冊第一篇就這麼酸啊個馬甲君,你想幹嘛?”我看不出開版者”酸”在哪裡?蘋果處理有瑕疵已如上述,消費者抱怨就被"稱人個馬甲君的執行長"認定是”酸”,而且還”自訂版規”註冊第一篇不准抱怨,真是見官大三級的憲兵啦, "稱人個馬甲君的執行長"不但日理萬機十分忙碌,還要拍拍照,聽聽音樂,忙的不亦樂乎之餘還要分身兼小惡魔站的憲兵,這份精神是不是該頒獎?
最後還斗膽請教"稱人個馬甲君的執行長"您在哪公司服務阿,開示開示,偺常打錯字,避著貴公司點,免得又被您用高級中文冠上封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