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狀況都已經說清楚了,沒有提供保固、也面交了當下手機拿走,就已經同意手機的狀況的前提下,你的立場也佔得滿穩的,甭太擔心啦~況且原廠給第三方拆裝過,就不提供保固甚至連付費更換整新機的權利都會喪失了,更何況他給第三方維修動過手機,怎曉得第三方的處理方式是否恰當。總而言之立場上有證據,不會有什麼太大問題,但泡水這種不穩定的手機,想賣還是給店家收,店家較曉得風險,售後比較不會跟你吵這狀況。
在台湾告人很有意思,被告得先到原告所在的法院检查官那问话,至于有罪没罪是另一回事,反正就是要请假去检查官那,最后若不起诉对方也不会怎样,我指的是借题乱发挥的告人,因我就自己经历过,对方就是要恶心我,不过收到不起诉书后对方资料我也知道,只是知道也不能干嘛....嘿嘿
无法求偿,并不是无中生有告不成诬告,我的例子是网路上回留言,对方说我污辱牠,检查官写了一堆理由不起诉内容就不说了,只是要让大家知道,被告不起诉是一回事,但另一方面会很烦,如果对方住高雄你住台北,累死你了。xup6_joson wrote:這樣的話請假舟車費用...(恕刪)
xup6_joson wrote:各位大大晚安 打...(恕刪) FB交易 哈 不找安全交易媒介的後果就在此最慘就是 退給人家錢 拿回的手機是爛的手機號碼有給人家嗎?沒給就裝死吧號碼給了勸你乖乖處理吧......交易本來就有風險尤其這種電子商品你也沒在 FB上留言一但交易恕不退換 這類字眼
jimnychu wrote:FB交易 哈 ...(恕刪) 面交本來就是銀貨兩訖如果對方不檢查也不能說我們的錯賣方有盡到告知商品的責任買方願意買代表同意了真的乾脆以後都準備兩張同意書 互相簽名好了而且非常的討厭就是那種:我拿到某某某的店,拆開之後手機XXX。手機都拆了,難道就不會想要多賺點嗎?其實買賣二手品就真的很擔心遇到這種一有問題亂投醫,然後就開始狂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