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哈特 wrote:因為你是購買當天就發現新品有瑕疵,依據民法規定,店家必須提供保證無瑕疵的新品(在7天內)你穩贏的!...(恕刪) 整部民法有"七天"規定的寥寥可數。民法的瑕疵擔保,規定在354條以下,沒有什麼天數限制,但也不能太長,並且瑕疵必須交易上重要。我想這裡說的七天應該是猶豫期,規定在消保法,而且是網購之類的才有,實體店面沒有。
bhis wrote:布雷哈特 wrote:因為你是購買當天就發現新品有瑕疵,依據民法規定,店家必須提供保證無瑕疵的新品(在7天內)你穩贏的! 大大,在實體店面購買並沒有所謂的七日鑑賞期/猶豫期喔~~何謂七天鑑賞期?
實體店家,並無七天鑑賞期的規定。實體通路只有「七天新品不良換貨」的保證。依民法主張,檢視購買時是否有意思表示不自由(被詐欺、脅迫)或主張物有重大瑕疵,向業者提出主張。至於瑕疵品的處理,基本上是以更換無瑕疵之物、減少價金或修繕方式解決,解約退款是例外的處理方式。我當初就是堅持新品瑕疵只接受新品(未拆封)換新,不接受良品,否則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