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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已清除================



切結書??

我認為只是防小人用的交機確認書罷了

請問裡面哪條你認為有問題??

Kisd wrote:
切結書??我認為只是...(恕刪)


如果只是如上述所PO的確認書
那以我在服務業待這麼久的經驗來看,簽這個是很正常的!
我自己去外面買3C產品也都會填寫這類的確認書啊
難道你想去買別人用一用,不爽退貨的機器嗎?更可怕的是你不知道上一個人是誰…
而且我早在七八年前到冠x買iPod就在寫了…
而且我想說,七天鑑賞期,並非是七天試用期喔…而且很多人都常說我在美國買東西…可以怎樣…我在美國買又可以怎樣…美國對消費者又…怎麼…但很多人搞不清楚這裡是"TAIWAN"…要變成跟美國一樣消費的水準因該也要提高才是…如果一個是買到七天不良品,一個是買到七天被上一個人退貨的商品,我寧可選則七天不良品…之前買電腦我就買過裡面還直接送你影片加歌曲、照片的勒…真的很Orz…

吉田卡車 wrote:
難道你想去買別人用一...(恕刪)
樓主是有吃燦坤的虧了嗎????
簽切結書...有那麼嚴重嗎???
macdamos wrote:
避免回家自己用壞(泡水,摔壞)
然後回店裡硬凹說一開封就是壞的奧客吧
然後東拉西扯說不管買什麼都有7天鑑賞期,或是一個月內都應該無條件退貨

不要懷疑,就是有這種人
...(恕刪)


Briancar wrote:
...(恕刪)


應該是現在的消費者有太多管道申訴!(而且是很多不懂規矩的)

我記得七天鑑賞期,不適用於現場看過東西之後買的,只限於網路購物或購物台!

我之前待在家店維修,常常有客人跟我講說,不是有七天鑑賞期,你要換新的給我.....之類的!我一律都這樣回答!因為你是看過才買的,就算東西壞掉,也是幫你修而已!不過有的客人會打電話去總公司xxoo一番!客服一樣是這樣回答他!

所以燦坤應該是要免除一些不太懂規矩的客人,去找媒體申訴而造成公司負面影響吧!只不過,買蘋果的東西,不是一定要去燦坤吧!那麼多蘋果店!是吧!
一張確認書只是保障店家和消費者

況且大部分經銷商都是現場拆封後都會請消費者先確認外觀

看樓上PO的內文上

基本上沒什麼不合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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