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被抓到,就怪他們,愛貪小便宜,是非正義,都蕩然無存.
小時後爸媽常說人心險惡,但我總覺的人性本善,只是被錢逼到無後路,,現在的人,都不笑娼只笑貧,所以,錢才是萬惡之首.
如此惡性循環,詐騙事件層出不窮,司法和法律,也都變的,見怪不怪,痲木不仁.到最後受害的還是好人,在這樣下去,你還想當一個好人嗎?
自認倒楣,當買一個經驗,是好人不想惹事的藉口,到最後只會,姑息養奸,自己並對下一個受害者說,你就當買一個經驗吧,
下次就是別人對你的孩子說,你就當買一個經驗吧,你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這句話就當傳家寶,一直傳下去吧.
題外話(寫到這,突然想到之前的事件):
1.撿到錢,還當賺到,如果不幸被失主領回,還惱羞成怒,要領3成,那些人腦袋真不知道在裝什麼.
2.某3C店低價收購贓物,高價賣出,還讓小偷簽買賣契約,鑽法律漏洞,來推卸責任,腦袋真是想錢想瘋了.
3.擋救護車那位,因為被罵翻了,到現在還在排隊中,所以一直輪不到我來罵,但別期望他會被判很重,這年頭壞人當道.
4.性侵犯,假釋又再犯罪,是怎樣,都已經不是單一事件,還一直讓他發生
5.法官無常識,總是讓壞人判很輕,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別人家的小女孩,死不完?
亂世用重典,在民主社會裡就別想了,因為做奸犯科的死刑犯也是會講人權,但民主是給你方便,而不是隨便,到最後有錢的人越有錢,沒錢的想辦法騙有錢人,因為白白被餓死,還比死不了的死刑犯還可怕.
最可惡的事,政府都已經萬萬稅了,也跟著想錢想瘋,想來撈一筆"奢侈稅",試問,這樣做對促進經濟發展有幫助嗎?
到時是不是又要再發一次消費券,來鼓勵大家消費,簡直是本末倒至,好康都是公務員,壞康的都是全民買單.
最後,政府在不積極一點,有所作為,比方:司法改革,讓法官多上點常識課,不要只會帶頭做亂,撈全民錢,大家也只好有樣學樣,到最後,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你自己就會嘗到,這次的百年建國可能,也是最後一次了.
結論:真想跟爸媽說,對不起,我錯了,早知道,我應該要聽你們的話,我防人人,人人防我,這樣人與人之間,就不會有詐騙的事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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