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iPad Mini出包的事件後,apple的處理方式真的很消極,中間的過程不在多說,而在年底前就拿到貨了,也在台灣的法律7天內做退貨的申請(因為和下訂的產品不一致),同時也在桃園縣做了申訴的動作,當然apple也沒有任何的反應,所以過了15天,做第二次調解會的申訴,經確認後,也訂於今天做協商,而在上禮拜六就接到應該是新加坡的apple打電話來說要私下協調的動作,但電話中,完全沒有任何的協調,只有apple的人員說可以折扣2千,如果不要就協調失敗,在當下直接回覆apple人員說,那就下禮拜直接協調吧。
在今天的協調結果就是apple爽約了,沒有派任何人協調就算了,也不告知消保官說不來,卻還在開會前跟消保官說會派人來,最後還是消保官打電話過去詢問到底有沒有要派人過來協調,得到的訊息是負責人員正在開會,所以無法了解狀況,其實就是爽約不協調了,但apple的爽約,消保官也是無能為力的!
當下詢問是否許多企業都是如此,才知道,如果是本國企業的話,通常都是會來,因為這是聲譽的問題,像apple這種跨國公司,比較常會有消極的態度在,也得知apple在台灣只有代理商,所以就算協調也沒有任何的意義,因為代理商是無法做決定的。
當下也詢問了關於這次的事件,得知在當下購買時,契約就已經成立了,所以廠商是要依約出貨的,至於協調的部份,本來就是要雙方對談,而並非是apple這種2000塊折扣,要不要隨便你的心態,這就不叫協調了!
最後和消保官詢問,如果今天的協調,因為apple不來,而如果不走訴訟的話,那麼此案就到此結束了!
ps.1.今天的結果真的讓我更感覺到apple大公司的強勢作風了,也了解到協調這個部份還真是讓人無奈,因為不來也沒事,至於要走訴訟,通常消費者是不會想走下去的,因為太浪費時間了,也了解到消費者保護法還有蠻多需要改善的,但此部份也是卡在政治因素,所以難啊,消費者就繼續弱勢下去了.................
2.果迷就不用特地來酸了,因為我只是在走消費者權益這一塊,真正的對錯,交給消保官來給答案~~~~
玩CS wrote:
我認為Apple出包...(恕刪)
事後因為自己的問題出錯,而做折扣,我也覺得是合理的,只是我覺得,他們的折扣應該是針對全部訂單,而非針對訂單中的一小部份。
當然要是有下單的人,就算退貨了,只要打電話去給apple,我猜apple也會給折扣,但這樣的方式就不恰當,因為要打過去才有,再加上電話又難打。
其實蘋果如果一開始就有打算處理的話,應該先說明暫不出貨,等總公司回覆後,再做處理,我覺得對雙方都會比較好!
只要有交易(契約的成立),多少會出現爭議的時候,不論是在消費者或廠商都一樣,當有爭議的時候,雙方沒有共通點的時候,而政府也提供了中間的平台做協調,這樣對雙方都是有利的,我也透過正當管道來瞭解這部份,
只是此篇文章又被模糊焦點了,我在訴說著是apple在處理事情的態度,而非點wi-fi或4g,但卻又被一堆人士導向wi-fi&4g了,想說在消費經驗分享這個地方做討論,但沒想到還是有一樣的結果,看來apple比較適合說apple的好,否則就要等著被酸了,呼~~~~
ps.謝謝您的此回文,有針對文章做討論&理性的回文^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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