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iTunes數位內容商店,把以往必須「專輯」打包購買的形式,轉換成可以讓用戶「單曲」購買,已經將產銷機制讓用戶決定想買哪一首歌,而不必整張專題不管愛不愛聽都需接受,這種轉換已經造成市場趨之若騖,讓Apple光靠數位音樂銷售,也可做出與硬件銷售一較長短的收益成績!


但有趣的是,單曲販賣對於音樂產業已經是一大震撼,現在繼單曲銷售後又有一網站redigi.com提供給用戶「轉售」購買的音樂單曲!複製現實環境經常發生的二手商品交換機制,推出數位音樂內容也可以透過redigi.com提供的機制讓註冊用戶也可自行「交易」、「交換」數位音樂,此新興的網路服務推出,因為數位音樂交換機制提供的音樂內容二手價相當吸引人,最多「二手」單曲最高僅0.79美元,相較第一手單曲以0.99~1.99元來說,提供的優惠折數相當具吸引力,吸引相當多用戶參與。


但問題來了,如何定義Pre-Owned單曲在用戶提供給redigi.com轉售後不會私底下多留一份?而提供給redigi.com平台不會自己也多留幾份數位內容轉售?而redigi.com的DRM機制夠不夠健全到足以確保創作人的音樂不會被亂賣謀利,甚至創作人的音樂被轉售後能否抽成?這些現實的應用問題,都成為redigi.com新興二手數位音樂轉賣平台機制必須克服的問題,甚至是redigi.com能否存活下來不被一群著作權人告到屁滾尿流的關鍵問題...


其實在這篇「數位音樂也可轉售? 二手比全新便宜3~5成」內容中,已有redigi.com遭Capital Records音樂出版商於紐約聯邦法院控告Redigi侵害其版權!即便Redigi.com引用美國最高法院判例【the First Sale Doctrine】辯護,宣稱用戶轉售二手數位音樂也可如同販售二手書一般是合法行為,但實際上數位內容也卡在如何認定用戶在轉售內容後是否刪除原有音樂單曲,這麼關鍵的問題若Redigi.com未能有解,那轉售二手數位音樂是否合法,目前仍是不適用【the First Sale Doctrine】判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