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Mobile01的神人,大家都知道在網路上買東西都有鑑賞期...
可是我們在App store付費買軟體,有時可能買到不適用的東西,卻不像如pxhome、啞虎購物等網路購物平台七天內東西包一包寄回退貨般簡單...
經由"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此一事件,剛好凸顯出這個問題
終於看到政府出聲了...今天新聞 "App無試用鑑賞期 北市令限期改善"
http://www.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FirstNews&ID=201106030018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14886
想請教大家,是正面樂觀其成呢? 還是覺得算了,對本身沒甚麼影響?
以後不知道App store裡面,購買了軟體後,七天內該圖示旁邊會不會有刪除程式、退費按鈕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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