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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OS X for x86 版本已經被駭客破解,在非 Apple x86 機器上,無保護晶片一樣可以執行。


snowmen wrote:
OS X x86 Tiger 版本的 EULA 中並無規定一定要放在『Apple』電腦底下。

所以,只要妳拿的是正版的 OS X x86 Tiger Development Tool(跟 OS X PowerPC 長的一樣,不要拿混了),就可以安裝在自己的 PC 底下。


請幫我找一下Apple該篇軟體授權聲明的原文與出處

謝謝

msted wrote:


snowmen wrote:
OS X x86 Tiger 版本的 EULA 中並無規定一定要放在『Apple』電腦底下。

所以,只要妳拿的是正版的 OS X x86 Tiger Development Tool(跟 OS X PowerPC 長的一樣,不要拿混了),就可以安裝在自己的 PC 底下。


請幫我找一下Apple該篇軟體授權聲明的原文與出處

謝謝


抱歉~看錯了。是規定一定要在『Development Unit』底下。而這 Development Unit 必須是 Apple 的。



違法就是違法

有些東西店店的用就算了...搞不清楚狀況.


請告訴我那裡違法,民法或是刑法還是智財法??
我很有興趣知道,請你列出我犯法的法源,我會很感謝你,順便讓大家清楚這樣是錯的
大家要以我為戒.


PS:遵重遊戲規則,已修改
請大家發言自重,我聞到一點火藥味了
sonatafm2 wrote:



違法就是違法

有些東西店店的用就算了...搞不清楚狀況.


ok,請告訴我那裡違法,民法或是刑法還是智財法??

...後略


當你安裝MAC OS X的時候,應該都會讀到一篇所謂的軟體授權聲明:Mac OS X 軟體許可協議

前面開宗名義就有說了:

Apple Computer, Inc.
Mac OS X 軟體許可協議
單一使用許可證

請先仔細閱讀本軟體許可協議("許可證")才使用Apple軟體。閣下一使用Apple軟體,即表示同意接受本許可證的條款約束。如閣下不同意本許可證的條款,請勿使用軟體。如閣下不同意許可證條款,可將Apple軟體交還原處以取得退款。


以及第一條:
1. 一般規定 本許可證所附的軟體(包括Boot ROM代碼)、文檔及任何字體,不論是儲存於磁盤、只讀存儲器、任何其他媒體或屬任何其他形式(合稱“Apple 軟體”),是由 Apple Computer, Inc.(“Apple”) 許可閣下使用而非售予閣下,而且閣下只可根據本許可證的條款加以使用,Apple保留一切並未明確授予閣下的權利。本許可證所授予的權利只限於 Apple 及其許可人對Apple軟體的知識產權,並不包括任何其他專利或知識產權。閣下擁有已記錄 Apple 軟體的媒體,但 Apple 和∕或 Apple 的許可人保留對 Apple 軟體本身的所有權。


與第二條:
2. 允許的許可證用途和限制
A. 本許可證允許閣下每次在單一帶有Apple標簽的電腦上安裝和使用Apple軟體。



==================================

依據前言,如果你不贊成這個軟體許可協議,就不能使用 MAC OS X
這雖然不是法律,但是這相當於你跟Apple簽訂的契約
違背這個契約(例如:將x86 MAC OS X裝在非Apple機器上),Apple還是可以向你求償的
msted wrote:
Mac OS X 軟體許可協議
單一使用許可證

請先仔細閱讀本軟體許可協議("許可證")才使用Apple軟體。閣下一使用Apple軟體,即表示同意接受本許可證的條款約束。如閣下不同意本許可證的條款,請勿使用軟體。如閣下不同意許可證條款,可將Apple軟體交還原處以取得退款。


以及第一條:
1. 一般規定 本許可證所附的軟體(包括Boot ROM代碼)、文檔及任何字體,不論是儲存於磁盤、只讀存儲器、任何其他媒體或屬任何其他形式(合稱“Apple 軟體”),是由 Apple Computer, Inc.(“Apple”) 許可閣下使用而非售予閣下,而且閣下只可根據本許可證的條款加以使用,Apple保留一切並未明確授予閣下的權利。本許可證所授予的權利只限於 Apple 及其許可人對Apple軟體的知識產權,並不包括任何其他專利或知識產權。閣下擁有已記錄 Apple 軟體的媒體,但 Apple 和∕或 Apple 的許可人保留對 Apple 軟體本身的所有權。


與第二條:
2. 允許的許可證用途和限制
A. 本許可證允許閣下每次在單一帶有Apple標簽的電腦上安裝和使用Apple軟體。



==================================

依據前言,如果你不贊成這個軟體許可協議,就不能使用 MAC OS X
這雖然不是法律,但是這相當於你跟Apple簽訂的契約
違背這個契約(例如:將x86 MAC OS X裝在非Apple機器上),Apple還是可以向你求償的


首先,這是定型化契約,不代表它真的每一條都符合法律的原則,所以如果真的裝了軟體在x86平台上,apple要先控告我,第二,要來告我還是跨國官司,逐條討論下來,我一定是弱勢,但我不一定輸.
告倒我對Apple的商譽不一定是加分.而且我也說了,系統殺掉了,apple要拿啥證據告我?!圖?Photoshop聽過吧,這軟體我可是正版買的.法律術語怎麼說?對了"有舉證上的困難".
再來,契約裡規範了"本許可證允許閣下每次在單一帶有Apple標簽的電腦上安裝和使用Apple軟體。",但它沒說不允許你裝在沒有Apple標簽上的電腦安裝和使用Apple軟體,也就是說它間接的"
允許閣下每次在單一沒帶有Apple標簽的電腦上安裝和使用Apple軟體"因為它沒規範.所以我連契約都沒違反.
我說過我是陰謀論者,我猜Apple他跟本就是擺明了讓PC User可以試玩OXS!!!

PS:別忘了當初蓋子跟夾不死先生都是犯法起家的!!!




sonatafm2 wrote:
首先,這是定型化契約,不代表它真的每一條都符合法律的原則,所以如果真的裝了軟體在x86平台上,apple要先控告我,第二,要來告我還是誇國官司,逐條討論下來,我一定是弱勢,但我不一定輸.
告倒我對Apple的商譽不一定是加分.而且我也說了,系統殺掉了,apple要拿啥證據告我?!圖?Photoshop聽過吧,這軟體我可是正版買的.法律術語怎麼說?對了"有舉證上的困難".
再來,契約裡規範了"本許可證允許閣下每次在單一帶有Apple標簽的電腦上安裝和使用Apple軟體。",但它沒說不允許你裝在沒有Apple標簽上的電腦安裝和使用Apple軟體,也就是說它間接的"
允許閣下每次在單一沒帶有Apple標簽的電腦上安裝和使用Apple軟體"因為它沒規範.所以我連契約都沒違反.
我說過我是陰謀論者,我猜Apple他跟本就是擺明了讓PC User可以試玩OXS!!!

PS:別忘了當初蓋子跟夾不死先生都是犯法起家的!!!


那個中文版的翻真爛...
英文:
2. Permitted License Uses and Restrictions; Confidentiality.
A. This License allows you to use, during the term of this License, one copy of the Apple Software on the Apple-labeled computer the Apple Software originally came preinstalled on (the "Development Unit") for evaluation and development purposes only. You are only licensed to run the Apple Software on the Development Unit and you agree not to install or use the Apple Software on any other computer, or to permit others to do so.

有規範喔!甚至妳想把 OSx86 安裝在你家的 Mac Mini 或 PowerMac G5 上,都是違反 EULA。

對~Apple 或許不會想打這一種小跨國官司(其他有太多地方可打了),但是尊重一份合約,是非常重要的。妳該不會想要你以後開家公司結果沒人鳥妳的合約吧?
尊重一份合約,是非常重要的。妳該不會想要你以後開家公司結果沒人鳥妳的合約吧?


同意這句話

今天如果Apple公開聲明:OK,大家可以將 x86 MAC OS X裝在任意一台x86 PC上

我想我也沒有立場去反對

就是有很多人不爽這種軟體授權
所以才會有GPL授權出來
但是很抱歉,MAC OS X目前不是GNU或GPL授權

所以要嘛自己想辦法去推動MAC OS X GNU/GPL版的開發社群
(有點類似 Red Hat 將 RH9以後改成商業版,但是他還是支援了Fedora社群,讓RH有GNU/GPL版)

要嘛就使用GNU/GPL授權的Linux、UNIX系統
不但支援性夠,穩定性也不比MAC OS X差
更重要的是,他沒有限制你使用的硬體品牌



---

自由與開放的精神不是要你去侵犯別人的權益

GNU通用公共許可證(GNU GPL 中譯版)
http://www.linux.org.tw/CLDP/OLD/doc/GPL.html
Zulu wrote:
前略

在論壇裡,求知的熱情和言論自由才是最高的價值吧。


對不起,我的知識不夠豐富,說不出這句話,謝謝你.

不過我並非完全反對snowmen跟msted的說法,他們其實用很講理的方法來跟我討論
他們所提的尊重法律的說法我完全贊同,但是一個測試版的東西,我不懂Beta版的東西怎麼來的EULA?我也在前面說過,定型化契約根本是資訊不對等的契約,它保障的是大企業而不是消費者,
所以如果拿一份對企業有利的契約來告訴我我必需要遵守,我不服氣,所以要是我裝了x86-OSX,
我也真的很歡迎Apple來告我.如果我開公司寫的合約有消費者不遵守,如果對我有利,我幹嘛花力氣去告他還讓他出名,到最後還要和解.吃力不討好.也不要忘了,如果Apple真的公開宣稱OSX suitable for anyPC. MS會不會緊張??如果普通的PC跑OSX嚇嚇叫,該有的功能都可以替代,又有Office,中毒的機率也降低,普通功能都具備,有多少PC user會改變心意裝OSX?大家都心知肚明.
那雙方公司就是真的要硬碰硬交戰了,MS絕對不會漠視這樣的事情的.對消費者的我們有百害而無一利,就像VHS跟Beta的戰爭一樣.

但我還是沒去試那個檔案,因為我沒有那樣的熱情去玩那個,但一切的一切都是對我們有幫助的,如果真有駭客破解了Apple的硬體保護,我猜去告他的,是MS,給他工作的,是Apple.

請讓我引用Zulu的話當結尾
"在論壇裡,求知的熱情和言論自由才是最高的價值吧"

Zulu wrote:
講著,講著,Apple OS X for X86的主題就不見了,
變成道德和偽法律的講堂。

為什麼說是偽法律?
因為這裡根本不存在法庭,
判別人違法的不過是些自封為法官的人。

再說,違反契約是侵權行為,算告訴乃論,
Apple不告,他人是沒有權利指著別人鼻子說「違法」。

在論壇裡,求知的熱情和言論自由才是最高的價值吧。


論壇裡當然有言論自由

就如同我認同你在論壇的言論自由

也請注意尊重他人權益的重要性

我覺得在上一代或者這一代都慢慢積非成是
也使用同樣錯誤的觀念教育下一代

難怪社會的道德價值觀會如此的混淆



如果要頂著自由與開放的精神發展OS X for x86

MAC OS X的系統核心Darwin是貨真價實的Open Source
有本事,自己去依據Darwin Source Code開發出你自己版本的x86 MAC OS X

http://developer.apple.com/darwin/

http://www.opendarwin.org/

這種東西本來就不是說能不能做,而是要先看應不應該做
在技術上,我想大到Apple,小到卑微的我也都知道
應該有人會嘗試在非 Apple based x86 Mac 上安裝 OS X

但是,我覺得前提是,有沒有得到許可能夠這樣做才是比較重要的

不然,技術再好,終究只是竊取別人的東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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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阿

有個朋友,某天跟我說:

我找到能夠反組譯的程式,可以看到別人的程式原始碼
這是不是就是Open Source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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