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hantw wrote:
你口口聲聲中華民國,敢問你身為一個中華民國國民,該有的尊重到哪裡去了?
一個有獨立思維的自由人,難道只能用政府規定死死的寫法?一個受過基礎教育的國民難道分不清印刷體、手寫體的區別?請問你會把「ɑ」和「a」看作兩種字符嗎?
如果你的答案為「是」,那才真正令人擔憂中華民國的教育問題吧。
因為一個字體美觀而採用有什麼不妥?就是不屑用糊成一團、難看的儷黑Pro又哪裡礙到你?只會不停搬出「政府規範」、「標準」來說嘴。沒錯,這的確是使用者採用前需要列入考慮的地方,但為此一個理由就拒用,或大肆批判根本就是小題大作。
隨手翻開一份中華民國的報社發行的報紙、中華民國出版社出版的書籍、走在中華民國的路上或中華民國的捷運站裡看到的路牌和指標,難道你不曾見過:爲、眞、靑、⻍(點兩點的辵字旁),這些「非中華民國教育部標準」的漢字?上述幾處難道會不比「電腦資訊領域」的正式?你拿一個連中華民國政府自己都不完全遵守的標準來當作批評,說穿了其實一點都站不住腳。
再來看看你說的規範本身,老早就有人提出質疑。參考〈站不穩的字〉、〈是誰寫錯字〉二文,你便會發現自己拚命死守的「教育部國字標準」有多麼可笑。
麻煩您把我在這篇討論串"所有"的發言"從頭到尾"看一遍(從第一篇發言就開始一行一行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