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u4886 wrote:大概就工作上打一些店...(恕刪) 如果中文英文混打的話,其實蠻快的,特別是習慣按Shift來大寫的話。很多人用Windows打英文都全部大寫,懶得分大小寫,Mac不僅切換很快,還可以順便把大小寫打正確。例如很多人打IPAD, IPHONE這種,通常都是用Windows吧?!像我用Mac就會很習慣打iPhone, iPad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