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爾基 wrote:
搞不好要進行投票1....(恕刪)
「磨」人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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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1.MAC是個賣電腦硬體的公司,和純賣軟體的公司畢竟有所不同。你有看到其他賣硬體的公司自行研發系統軟體嗎?我願意為了這個理由繼續購買蘋果MAC。
理由2.可能違法跟一定違法當中還是有模糊界線,雖然蘋果應該不會對一般用戶提告,但是把可能性講出來讓想要這們做的人能夠多方思考,能承受的就玩黑金塔不能的請繼續支持蘋果。
理由3.一台蘋果筆電用四年多。我個人非常滿意這樣的結果。
理由4.我覺得賣MAC相容機的廠商才是最應該譴責的,至於個人用戶只要您手上的MAC OS是正版,又有功力玩黑金塔,我想沒有必要譴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