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toKid wrote:我在回那位網友的話,...(恕刪) 1.這是公開論壇,你要回他可以用PM2.看你的以前發言鬼扯,我也不過是好心問你需不需要我翻譯3.你這篇又在鬼扯,有那個軟體開發會從開始階段到上市都不發佈開發過程跟程式碼抄襲是你用嘴巴說說就叫抄襲,那每家公司每年花幾百萬美金請的專利權律師團隊都可以去填海了4.Google 的瀏覽器就是用Apple 的webkit做核心啦,謝謝你這麼替apple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