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是認真討論法律問題,我沒挺任何一方!看完上述回覆,多數認為蘋果告不贏! 那如果真是如此,那asus可以說"不要再說我抄襲了,司法已經還我公道了,法官都認為我沒有抄襲"如果連法官都認為asus沒有抄襲,那版上認為是抄襲的一方會不會有點站不住腳? 另外asus會不會說"再說我抄襲", 我就告版友汙衊!ps: 好像變成哲學辯論,而非關法律了!
我覺得這樣很好,如果真的打到apple,期待更好的產品出來,Mac particle之類。蘋果迷也不需要太反感,你用的Mac也不會因為Asus出了新品而變質,Mac依然是Mac。消費者要記住,廠商越競爭你越有利。
我以為MBA也是向sony vaio x505 "致敬“呢~~~http://www.eprice.com.tw/nb/talk/10/2830/Anyway 這種東西本來就會有相似之處作消費者的怎麼會這麼在意是不是相似應該是考量好不好用 喜不喜歡 價錢合理嗎之類的發這種文是要表達大家都是COPYCAT 只有蘋果不是?我有MBA 我覺得ASUS從外觀也只有乍看才有點像稍微觀察就明顯跟本不是MBA一來最經典的unibody就被上蓋破壞沒了二來Apple最有辨識性的 “鋁合金銀色"也沒有,三來那觸控屁股肯定不是Apple想得出來嘛~~~所以說嘍 這也沒多像 我只覺得MBA帶來給PC的壓力促使他們改變也是件好事
badwayer wrote:apple最先出觸控手機?????????你確定???? 所以是要咬文嚼字就對了? 又要拿出 GUI 界面是 Xerox 先發明的,不是 Apple 先發明這套嗎?那改說 Apple 成功推出帶領世界風潮的觸控手機,這樣有滿意嗎?微軟推了 Tablet PC、UMPC 等平板電腦? 請問有成功嗎?各家廠商相繼退出市場,結果 Apple 推出 iPad 獲得空前的成功,各家廠商又開始紛紛要做平板電腦了? 誰先出有很重要嗎?是誰先推出該類成功的產品才重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