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納悶引人犯罪這種辭怎麼會用在這邊?這個成語應該是適用在類似仙人跳那種事情上而一般人去咖啡廳上網筆店放在桌子上 是方便而已我不覺得這樣本身有錯有錯的應該是偷東西的人我覺得很奇怪現在人好像覺得 不妨小偷的人也有錯怪怪...p.s. 南部在飆車族出現之前 其實還算蠻大同世界的我在市區裡面 鑰匙忘記拔...新車沒被偷手機放在摩托車前面忘記拿走 也是沒人偷咖啡廳放電腦 我之前常這樣做 也沒人偷最扯的是 有一次我買了一大袋東西 把東西掛在機車上進去百貨公司逛了三小時 也沒人偷阿鄉下地方是連門都不用鎖不用關 也不會有小偷我覺得台灣對於小偷懲罰太輕人權團體...我只能說 你們不要去遇到...
1.請同行朋友照顧。2.隨身攜帶。3.不要帶去咖啡廳。想不懂一堆人帶著MacBook之類去咖啡廳聽音樂、看電影、打Word...等等,甚至玩OLG不知道在幹嘛?(而這類人大多都是用SONY、APPLE或是外形比較搶眼的機種。)家裡的網路沒比較快嗎?家裡的環境沒比較舒適嗎?若不是要外出和人討論或是家裡連個桌椅沒有,有必要自己一個人在咖啡廳用筆電娛樂嗎?我看是炫耀和為了吸睛成分居多。話說回來,在現代的社會裡,你敢丟個3、5萬現金在咖啡廳桌上然後去上廁所嗎?這跟愛穿的很火辣然後出入聲色場所最後喊著被強姦了,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