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walker wrote:
難道穿漂亮被強姦活該嗎?
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應該是最好的解釋!(恕刪)
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
何者?其身之可愛 而盜賊之不足以死也<蘇軾-留侯論>
*可愛=可貴
穿著暴露者 何來可貴?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請勿斷章取義 貽笑大方!

Macfey wrote:
平時我也都是帶MBP..
另外就是Mac也有些像是Find My iPhone的功能~推薦:Hidden
雖然說每個月都要付費(Basic: $15/year)
但是當被偷的時候,只要一開機,就會拍照下來還附上Google的定位系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