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早在 Apple 決定道歉並出貨,對於公開資格認定標準早就該做了.
資格不符=>取消交易
資格符合=>出貨
這是很明確的事實,也堵住了消保官的嘴巴~~
問題在目前認證資格上條文存在不確定性,比如說
1.帳號以英文名子為訂購人 (中華民國身分證可沒有英文姓名這欄).
2.子女代買的認定,購買人,刷卡人,收件人之間要如何才符合.
3.應屆錄取生如何認定 (Apple store 有說明,已獲得錄取大學一樣符合資格)
4......etc....
有人說沒教育資格卻下單=>道德淪喪,試問,前列三項的訂購人,到底符不符合資格呢?應該被歸類到道德淪喪那類人去嗎?明確定義很重要的~
像憲法這種都需要大法官出來釋疑了?為什麼Apple自訂的條款對一般民眾有認知問題卻不出來解釋呢?在官網上公開道歉並解釋有這麼難嗎? 誠意啊~~Apple
我身邊有最單純的Case:收件人,訂購人,刷卡人,學生證人~全部都是同一人,至今還沒收到資格確認的mail,而資格不符的mail已經是滿天飛了,我就慢慢的等是不是真的五天就有確認的回覆.亦或是Apple就是不肯把話說實.
還是說Apple根本就無法把現在的資格認證標準做合理化的解釋???怕解釋了,會挨更多的罵呢?
真看不到Apple對這次標錯價錢,對台灣市場做出有誠意的回覆.
目前,只能乖乖等待8/6後的另外一翻脣槍舌劍吧?
<感謝崔先生提醒,已經有確認mail可以拿到貨的人士,我恭喜妳~~可以開始準備享用MAC了,不過也為了模糊地帶的人想想吧,我們也很想要MAC的,所以我以上述第三種資格下訂了,也被退件了.我只是想知道規則而已>
Ex:針對本次標價錯誤事件,本公司只針對
1.購買人,刷卡人,收件人,學生/教職 證 皆為同一人,只接受中華民國身分證,及中華民國境內學校 學生/教職 證作為證明, 對同一訂單出貨一台.
2.對購買人,刷卡人為父母,收件人為學生証擁有人,只接受中華民國身分證,及中華民國境內學校 學生/教職 證作為證明, 對同一訂單出貨一台.
以此表達對台灣市場的誠意以及本次事件的道歉.
這樣明確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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