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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告了! Apple 真是佛心阿

不用告了!
在消保官的壓力下,蘋果真的在期限今天下班前出來面對了!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新聞稿指出:

「蘋果電腦對於教育事業非常重視,所以在教育商店給予學生及教師價格優惠,發生此標錯價格事件,表示歉意,同時願意對於上週五(23日)符合該網站下標資格者,即大專院校學生或大專院校、中、小學各年級的老師、行政人員或職員,每學期一部桌上型電腦,以新臺幣19,900元,出貨1台,且於24小時以電子郵件通知消費者。」

這真是消費者的大勝利啊!也恭喜當天有購買的教育界朋友學生,要好好學習架站啊,原本沒有訂購的筆者,會密集注意這幾天的Y拍和露天拍賣的。全文下面看新聞稿詳細資訊:
行政院消保會為確認該公司所提方案是否合理可行,爰於本日再度邀集經濟部、臺北市政府及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與蘋果電腦線上商店亞太地區總經理及臺灣地區業務協理進行越洋電話會議。針對蘋果電腦表示願意對於上週五符合該網站下標資格者,以19,900元,出貨1台,經過充分討論後獲致結論:

一、 與會代表認為雖不完全滿意,但基於該公司已釋出解決問題的誠意,同意尊重該公司的決定。
二、 符合本次出貨資格之消費者個人資料應予以保護。
三、 該公司應依該方案儘速與消費者聯繫,辦理出貨事宜。同時應提供服務專線來處理消費者後續處理事宜諮詢。
四、 請該公司考量於線上商店網站設置相關機制(例:防呆機制),以防範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五、 本案消費者如不滿意蘋果電腦所提方案,仍可透過訴訟途徑爭取權益。
CloudPay
2010-07-27 21:4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Apple
PaytonTing wrote:
不用告了!在消保官的...(恕刪)


L
http://blog.isakira.com 為了部落~
PaytonTing wrote:
不用告了!在消保官的...(恕刪)


A
二手區出現真多 MAC MINI 阿
真的有多少是具有資格的阿?
對於這次事件,個人對於所謂道德說法,無意著墨,

主要觀點是,國內履次標錯價錢事件,似乎最後法院判決或不了了之,都還是對廠商較有利,
反觀國外並非如此,這次事件雖尚未完全落幕,但非常值得觀注,
尤其是對未來類似事件的判決或處理,會不會成為一重要的里程碑(或說是分水嶺)呢!!
好了!! 這下爽了吧 大家都賺到了 別在吵了 台灣人.........哎
這是真的假的消息呢?只有mobile01這裡看的到這消息!
等等,這不會假消息吧!會不會是阿婆反將我們一軍,讓大家自己頭大而去放棄的招數?
Sky is the limit...^___^
這整篇的出處是engadget吧。
建議樓主整篇引用的時候,要註明來源。
irsjx2vxo3ne3k84dr1dz4,r4pe8bez3/4ne3bq4bew2j92gea jx4hq me-2d8 e3hy4hi2ty k84!
PaytonTing wrote:
不用告了!在消保官的...(恕刪)


G
我是香港人, 一直都在旁觀整件事

剛開始有人發現自己的訂單被偷改後, 還沒有確定自己的信用卡帳單有沒有被改, 就一口咬定apple犯法
一發現自己的利益(即使本來不是他的)受到要脅, 便馬上還擊
天啊, 別人還沒有出招, 就中槍倒地了

到今天apple決定出貨, 當初喊打喊殺的人去哪了?
不是在家暗中偷笑, 笑自己撿到這麼大的好康
然後上01分享[耶, apple一不小心, 被我賺到了一台mini]

(部份)台灣人啊, 買到了mini, 曝露了人性, 值得嗎?


返回主題, 個人覺得apple今次的處理辦法很正確, 有大企業的風範

再說, 我本來就讀商業學系, 我覺得標錯價根本不應該照價出貨的
試想一下, 你去超級市場買東西, 在付錢的時候發現標價根本是錯的, 店員告訴你正確的售價了, 你只會在考慮還要不要那東西, 而不會去跟店員理論, 要照標價買
可能你會說[誰會為了一百元去撕破自己面皮]
想一想, 一萬元就可以撕破面皮了嗎?你的面皮還真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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