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版這幾天一直在洗版
我想說的的是
非建議的力挺Apple迷(感謝真心建議的人)
你們真的不需要用一大堆的新文章來試圖淡化這問題
這問題也不是你們發了幾篇文就能解決
Apple公司自己到現在根本都沒對外說明
真是皇上不急,急死太監
你們也不用管我們這些有訂的人是否貪婪or貪小便宜
有訂購的人也有符資格與貪便宜或是真的有需要的人且這些人剛好看到了這麼優的價格
購買了東西被改訂單改價格被漠視不理
一定很不爽的阿
上來發文發洩一下情緒也沒惹到你們
且大家這麼多牢騷文到了最後也許甚麼便宜都沒佔到也說不定
所以關你們啥事阿
你們真的可以坐著看戲就好
讓消保官/購買者/Apple自己解決
如果你們執意要再爭
麻煩先請你們力挺的Apple出面說句話
也許你們說的話他比較會聽
也可以讓事情早點落幕
訂的人也可以快點決定是否又訂購or退訂
吵吵吵只是發問跟我們對幹而已
你贏了甚麼?
aspire5500 wrote:
這個版這幾天一直在洗...(恕刪)
我想在台灣用 Apple 產品的人,很少人會「力挺」台灣蘋果公司。
這家公司基本上給人的觀感十幾年來都一樣,
不管是市場開拓、價格策略、售後服務甚至到基本的「翻譯」,都讓人頗有「微」辭。
該公司客服受理客訴案件給我的感受,可以用「囂張」形容。
基本上我認為如果 Apple 總公司放棄臺灣分公司,
讓水貨直接進入台灣,搞不好市場還比較有秩序。
但是一家公司就算是商譽再差、信用再低、觀感再糟,
法律的判定不會有任何不同。
例如另一棟樓,先是偽造文書、然後背信,再來詐欺,
律師告訴你們「可以提告」,但是沒告訴你們「提告會不會成立」。
法律講求的是事實,在犯罪事實還未發生的時候就急著討論罪名,
在下不認為這是法治應有的精神。
社會原本就是由不同背景的人所組成,每個人有自己的看法。
在討論區裡面人人都可以發表不同的意見。
今天很多網友發表不同的法律解讀主觀意見,
說成是「力挺」會不會太過沈重?
平常我上來單純都是來看iPhone的一切訊息
或是iPad的種種資訊
Apple家的產品我雖然不是什麼都有
但也是從一代的iPod Nano, iPhone 2G, iPod Touch, iPhone 3G, iPad
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準時掏出鈔票來去他們家進貢
(iPhone 2G上市第二週購入, iPhone 3G上市第二天買, iPad上市第三天買, 我剛回台灣將近三個月)
前兩天看到蘋果標錯價
是的沒錯我就是貪小便宜的下標了小小一台
我們就是希望有便宜可以揀,我不知道哪裡有錯? 再便宜我們也是從口袋裡拿出信用卡把他刷下去
雖然不是馬上現金交易, 但到了結帳日錢一樣要付出去
我不懂沒有買的人是在喊什麼心酸的?
是因為沒買到心生不滿所以在砲我們這些買到的,順便在宣洩一下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心態?
標價標錯的是蘋果不是我們
竄改顧客訂單的是蘋果不是我們
錯了沒一句道歉完全不負責任的是蘋果不是我們
把消費者權益無視而踐踏的是蘋果不是我們
請大家不要搞不清楚重點了
版大我挺你
我倒想看看蘋果這次要怎麼收拾這個殘局
還好我有把19900的下標訂單印出來
不然讓他們死無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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