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交易的基礎abc要被摧毀了嗎?

一張訂單上就是標明《品名》、《單價》、《數量》這三項基本要素,
其他諸如〈總價〉、〈收貨人〉、〈指送地址〉、〈付款方式〉、〈訂單流水編號〉.......
都是訂單上的附記事項,
請問商業交易上,訂單的《品名》、《單價》、《數量》是可以單方面片面修改的嗎?
不需通知?
不需雙方合意??

請問賣方可以單方面自行修改《品名》、《單價》、《數量》嗎?
這是偽造文書了吧!?

訂單是雙方合意的基礎單據,

消費者無須了解網路購物平台上,業者基於維護網站所區分的前台、後台作業系統,
那是業者自己該控制好的部分,哪一部分系統出錯都是業者的錯,並不是消費者的錯!


業者要使用什麼樣的技術,減少訂單成立時的成本,要在什麼階段稽核訂單,那是業者的選擇,
消費者的交易憑據就是薄薄的一紙訂單,有《交易對象給的訂單》交易就成立,
這是最普遍的交易規則不是嗎??

業者對於自己的交易系統,不測試、不除錯,出錯時怪罪消費者貪小便宜!?有沒有搞錯??
片面自行偷改訂單,視商業法律於無物,破壞商業交易的基礎,自毀商譽,這是正確作法?
犯下錯誤不低聲下氣去求消費者諒解,去補償消費者損失,還搬出一堆與法律牴觸的片面規約欺負消費者??


亞馬遜認賠,證明給消費者看~
該公司的網站標示價格是可以信賴的,不是邀約引誘後不按牌價出貨的騙人網站!


這次可以選擇不認賠,那也只是告訴消費者~
該公司的網站標示價格是不可以信賴的,是邀約引誘後不按牌價出貨的騙人網站!

============================================================
1.本人未購買這次的風雲訂單,我只是關心新聞,在01論壇上關心新聞犯法了嗎??
2.周遭朋友的原始訂單~品名MAC MINI snow leopard SERVER ->被片面修改為 MAC MINI CTO
請眾消費者留意~
2010-07-24 11:52 發佈
說白一點啦,就算啊婆不認帳,還是會有忠實的教民繼續供奉的
老賈不是曾說過一句話:「不滿意,可以退貨!」
我是頭渴望有另一半相伴的紅斑狼瘡熊...
李組長眉頭一皺,發現案情並不單純~

接下來~
繼續看事件的後續如何發展~

也看對日後的網路交易帶來什麼影響?!

你我的決定都正在寫歷史!!!
新聞讀後感~

菁英=善於使用外星話硬凹的人,敢跳出傳統正確價值觀的人

法律名詞=寫的明明是中文,解讀起來跟一般人學過的國語國文卻不一樣,只是用中文寫的外星話

騙人就是騙人~用邀約或是邀約引誘來形容都不能改變騙人事件的事實!!!

很好奇~各大網購平台對於這次事件的廠商做法~會是贊同還是不屑???




olddahon wrote:
新聞讀後感~菁英=善...很好奇~各大網購平台對於這次事件的廠商做法~會是贊同還是不屑???(恕刪)


應該是會贊同吧,以免將來自己不幸發生了類似狀況.....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