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menco wrote:
所以沒有修改合約這回事囉?
只要修改就是新合約?
改了十次
表示十份新合約?
這種意思嗎?
Apple 如果修改 10 次...
就會產生 10 個新合約...
但如果原先 Apple 提出來的合約尚未生效, 舊的合約就會消失(消費者就沒辦法同意此合約並要求合約自動生效, 但可以提出內容相同的新合約, 請 Apple 考慮同意)... 消費者提出來的合約尚未生效, 合約還會存在, 不受影響...
shawn.lin wrote:
第一份合約 Apple 有同意嗎? 沒有啊.
所以第一份合約根本沒有生效...
更改沒有生效的合約沒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只是更改後會出現第二份合約, 也是沒有生效.
breakryu wrote:
商場上你可以試試看
當收到買家回傳報價單後
發現錯誤不與買家談
然後自己就把價格改掉
breakryu wrote:
重點不是在於這一份買賣到底成不成立
而是蘋果不與使用者談
自己片面就修改我們訂單
這種無禮傲慢的行為令人不齒
支點上的不平衡 wrote:
對於當日事件APPLE從知道到整個訂購系統更改價格有六個小時以上
其間並未有仍何聲明,在契約施行上是為默許之狀態
支點上的不平衡 wrote:
另為何消費者可以依網路上價格購買商品...大都是單方面認定而達到合約雙方面認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