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il-aries wrote:
所以我的看法是,這件事情 Apple 直接按原價出貨是最好的解套辦法,稱不上佛心。...(恕刪)
原價是啥? 47000的話, 又沒經過消費者同意, 就損害到他人利益了, 那就很有機會成罪了.
如果是指19000的話,
刑事法要成罪是比較嚴苛的, 要提出證據證明APPLE有損害公眾或他人利益的事實或明顯的意圖的人, 是要告人的各位, APPLE只要反駁就可以了. 只要APPLE沒有用47000來跟銀行請錢, 就沒有這個事實, 各位也沒法證明APPLE有這個意圖.
要成罪, 很難. 所以APPLE 也不需為了這個理由用19000出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