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rai wrote:改這麼多訂單不是故意的難道是不小心的嗎@@? 我說的是,要告蘋果詐欺消費者要證明蘋果當初是故意設下低價陷阱引誘消費者下單不是蘋果事後改訂單是不是故意的問題假如告一堆都刑事不起訴,頂多是讓蘋果的法務很累而已不過要是告詐欺的人不小心陳述的和事實有出入反而有可能被蘋果告誣告
不當獲利嗎?我買的時候考慮過好幾分鐘,我算了算覺得便宜一些而已,我以前都自己組PC,自己的需求沒需要兩顆硬碟,也沒需要8G記憶體,灌32位元系統最多只能用到3G.這麼小的準系統散熱可能不好,因此壽命可能較短,而將來維修起來的成本也高,還有周邊要買才能接一般螢幕.也不過衝著學學另一個作業系統的機會難得,所以訂了一台.不當獲利? 我真的不覺得.
訂單在未知會我的情況下已經遭到竄改,是否我們可以主張蘋果可能已造成以下行為:1. 偽造文書2. 詐欺3. 我想他應該是以人工一筆一筆修改,因此,是否我們可以主張蘋果已經嚴重洩漏下單客戶的個資,所以,他也已經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除非他可以舉證,他未洩漏。請懂法律的大大幫忙解答一下囉。
ko3 wrote:各位悲憤的網友,...(恕刪) 不是要潑大家冷水...依小弟唸刑事訴訟法淺薄看法...根據以原就被的原則...必須以被告的所在地之管轄法院為告訴...以防止濫訟的情況...以上 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