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okekeke wrote:
我是香港人, 一直都...(恕刪)
可以不要說的那麼中肯嗎?
蘋果如果有錢有時間也是可以從"權限","法律文書", "意圖"和"動機"方面去辯解的
在香港法院, 大部份刑事案例都具有爭議空間的
我倒是想看看在香港發生這樣的事情, apple會怎樣處理
solokekeke wrote:
謝謝上面的哪位人兄指點
如果蘋果照19900出貨, 看來也確實犯上管有偽造文書罪
...(恕刪)
jason_sai wrote:
以我的常識我台灣人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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