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懶的跟你這種人吵啦 畢竟你這種在網路上出言不遜等到訴訟時又哭哭啼啼的人我看多了 啦 每個人多一分退讓不是很好? 有必要把話都講得這麼死? 真的很好笑 VitusMac1398 wrote:Mac Pro 價值...(恕刪)
現在搞得好像先告就先贏一樣,也不想想當初字打對不就沒事了,多花幾秒把字打對很難? 就算你覺得簡寫沒差,Mobile01 也有規定你要把字打對:3. 發表及回應文章,請不要文不對題,故意離題或語意不明,選字要正確。
我個人是mbp2016,開著safari、Chrome、matlab,一個晚上也是消耗0%~1%。(但我是有調整過一些終端機的指令,才變得不耗電的)會消耗一堆電量,似乎是因為闔蓋後,記憶體內的資料要經過8小時後才會轉存進硬碟之類的(應該是這樣,有錯請指教)。
路過的,個人覺得在與人溝通的時候,使用的用語要以能傳達意思、不造成誤解為目的,Apple 的產品確實有很多名字類似,一般人不易辨別的用詞:Mac pro、Macbook pro、iMac pro、iPad pro......正因為型號很像,所以在溝通時更要清楚傳達,以避免誤解。要使用簡稱,甚至錯誤的名稱自然是發文者的自由,但既然使用了錯誤的用法或是容易誤解的稱呼,那當然也有可能導致閱讀者的誤解。傳達不良導致誤解,吃虧受損的終究是發文者本人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