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kie=餅乾 wrote:不是這樣吧他上面是寫...(恕刪) 請問一下大家都有備份原始的訂單記錄吧後來變這樣老實說我不是非買不可也不是要他們一定要出貨就等看看他們公司要怎麼搞囉就直接竄改這一招不知道是誰的主意吼
我想這些都很正常, 你敢賣我敢買而已.公司外銷去美國公司, 一樣東西報錯價而已. 還口頭上講的價格.美國的公司就狂下單. 也沒有看他們手軟過. 價格就直接打上去. 說是報錯價. 他們也是覺得那是你的事. 不出貨就告而已.結果也是公司吃下來. 我只能說標錯價錢,你怪我嗎?
Cookie=餅乾 wrote:不是這樣吧他上面...(恕刪) 刑法第359條(無故取得、刪除、變更電磁記錄罪):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請不要單引用部份文字法條完整文字並沒有完全限定一定是他人電腦,不過此法條是告訴乃論,所以一定要有人提告才行
看來~~這會是一場好看的戲碼...我們一起....坐下來看好戲吧!....========================================4. 非瑕疵原因之退貨及退款政策1. 如果您對 Apple 產品不滿,您可於24-小時線上自助服務遞交退貨申請,或致電0800-020-021申請 Return Material Authorization (RMA)。2. 符合退貨條件的Mac及iPod產品,請於取得產品之日起十四個日曆日內辦理退貨申請。 惟任何按訂單個性化 (personalized) 或其他用戶化 (customized) 的iPod產品,除非為貨到即損產品,您不得要求退貨、退款或更換。 (有關貨到即損產品Dead On Arrival的條款,請參閱下一部份的詳細說明)。3. 如果您所退還的產品符合退貨條件並且以未開封的原包裝被退回,我們將以您原付款方式的退款。所有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與產品一併交付的附件、手冊、文檔及註冊資料,必須包裝於未開封的原包裝內。4. 請注意 Apple 不准許以下產品的退貨或向其提供退款:(1) 開放式記憶體(2) 開放式軟體*(3) 電腦軟體下載(4) 個性化 iPod(5) 最新編程軟體產品(軟體升級產品)(6) 蘋果禮品包裝(包括禮品盒加絲帶和賀卡)(7) 蘋果開發人員聯盟產品(Apple Developer Connection)包括會員及技術支援*您可在拒絕授權條件之後,退還軟體產品,但以該軟體並未載入電腦為限。然而,若該軟體及內附的軟體授權證書之封簽或貼條已被破損,則不得要求退貨。5. 退貨前請確保您已申請退貨 (Return Material Authorisation)。6. 我們會依照本條款根據你退還的貨品退還款項。7. 請注意:對於所有申請 RMA 者,您須確保銷售許可單仍與產品一併退回。詳情請參閱www.apple.com.tw/support/store之資訊============================================================所以各位...來了就簽收吧!但記得~~~不要開封啊!...然後我們就約好同一天一起辦退貨吧!APPLE整我們~~~所以我們也來反整回去吧!
Cookie=餅乾 wrote:不是這樣吧他上面是寫更變"他人電腦"他是改自己的不是改你的...(恕刪) 刑法第359條中「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這部分涉犯的是變更相關設備之電磁記錄,關於這部分電磁記錄,也就是電腦中之交易資料,應屬雙方所共有,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修改。如同您在銀行若有存款1000萬,卻被銀行片面更改存款記錄成100萬,銀行就是觸犯刑法第359條,並不會因為這電腦系統設備屬於銀行而不構成犯罪。本罪應屬刑法第210條,偽造私文書的特別規定。刑法第359條(無故取得、刪除、變更電磁記錄罪):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