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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 mini 8GB 記憶體才 NT$19,900??

becool996 wrote:
蘋果未與我磋商,擅自...(恕刪)

不是這樣吧
他上面是寫更變"他人電腦"
他是改自己的不是改你的
Cookie=餅乾 wrote:
不是這樣吧他上面是寫...(恕刪)


請問一下
大家都有備份原始的訂單記錄吧



後來變這樣



老實說
我不是非買不可
也不是要他們一定要出貨
就等看看他們公司要怎麼搞囉
就直接竄改這一招
不知道是誰的主意吼
kennywei wrote:
老外批評我們不道德請...(恕刪)


明明只是個教英文的台灣人吧。
不喜歡?就不要看啊!
debbiechen wrote:
請問一下大家都有備份...(恕刪)

照片錄影都準備好了
抓圖實在是不保險XD
當初結帳完 有個列印那份果然成為歷史

雖然這只是訂單
我想這些都很正常, 你敢賣我敢買而已.
公司外銷去美國公司, 一樣東西報錯價而已. 還口頭上講的價格.
美國的公司就狂下單. 也沒有看他們手軟過.
價格就直接打上去. 說是報錯價. 他們也是覺得那是你的事. 不出貨就告而已.
結果也是公司吃下來.

我只能說標錯價錢,你怪我嗎?



Cookie=餅乾 wrote:

不是這樣吧
他上面...(恕刪)



刑法第359條(無故取得、刪除、變更電磁記錄罪):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請不要單引用部份文字
法條完整文字並沒有完全限定一定是他人電腦,不過此法條是告訴乃論,所以一定要有人提告才行
看來~~這會是一場

好看的戲碼...

我們一起....坐下來看好戲吧!....

========================================
4. 非瑕疵原因之退貨及退款政策

1. 如果您對 Apple 產品不滿,您可於24-小時線上自助服務遞交退貨申請,或致電0800-020-021申請 Return Material Authorization (RMA)。
2. 符合退貨條件的Mac及iPod產品,請於取得產品之日起十四個日曆日內辦理退貨申請。 惟任何按訂單個性化 (personalized) 或其他用戶化 (customized) 的iPod產品,除非為貨到即損產品,您不得要求退貨、退款或更換。 (有關貨到即損產品Dead On Arrival的條款,請參閱下一部份的詳細說明)。
3. 如果您所退還的產品符合退貨條件並且以未開封的原包裝被退回,我們將以您原付款方式的退款。所有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與產品一併交付的附件、手冊、文檔及註冊資料,必須包裝於未開封的原包裝內。
4. 請注意 Apple 不准許以下產品的退貨或向其提供退款:
(1) 開放式記憶體
(2) 開放式軟體*
(3) 電腦軟體下載
(4) 個性化 iPod
(5) 最新編程軟體產品(軟體升級產品)
(6) 蘋果禮品包裝(包括禮品盒加絲帶和賀卡)
(7) 蘋果開發人員聯盟產品(Apple Developer Connection)包括會員及技術支援

*您可在拒絕授權條件之後,退還軟體產品,但以該軟體並未載入電腦為限。然而,若該軟體及內附的軟體授權證書之封簽或貼條已被破損,則不得要求退貨。
5. 退貨前請確保您已申請退貨 (Return Material Authorisation)。
6. 我們會依照本條款根據你退還的貨品退還款項。
7. 請注意:對於所有申請 RMA 者,您須確保銷售許可單仍與產品一併退回。詳情請參閱www.apple.com.tw/support/store之資訊
============================================================

所以各位...來了就簽收吧!

但記得~~~不要開封啊!...

然後我們就約好同一天一起辦退貨吧!

APPLE整我們~~~所以我們也來反整回去吧!
還是覺得19,000太貴沒買,無法網路證券下單,便宜也没用!
Cookie=餅乾 wrote:
不是這樣吧
他上面是寫更變"他人電腦"
他是改自己的不是改你的...(恕刪)


刑法第359條中「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

這部分涉犯的是變更相關設備之電磁記錄,關於這部分電磁記錄,也就是電腦中之交易資料,應屬雙方所共有,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修改。

如同您在銀行若有存款1000萬,卻被銀行片面更改存款記錄成100萬,銀行就是觸犯刑法第359條,並不會因為這電腦系統設備屬於銀行而不構成犯罪。

本罪應屬刑法第210條,偽造私文書的特別規定。


刑法第359條(無故取得、刪除、變更電磁記錄罪):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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