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仔細看完條款,發現第18點寫到,交付時要求簽名:大多數運送包含價值不菲的電腦設備。如您不能在送達地址接收您的產品,請考慮將產品運送至您信任且可以幫您簽收貨品的人。除收件人寫我老婆,其餘我都是我自己,我也是今年考上研究所的,卻被認定資格不符,我老婆為我信任之人,我請她代收貨品難道這樣也不符?真的讓人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