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果然是變相的欺騙消費者取得個資 (之前進來酸的人請不要讓我看到你發抱怨文)太爽了!

qeab0908 wrote:
我覺得你直接去申訴或...(恕刪)


我也是覺得開版大直接去提告比較快

再把告的結果PO出來給大家參考

這樣也可以讓大家知道標準在哪

也順便告一下蘋果偽造文書
衝阿~驢子 wrote:
好可憐,你連家長是指...(恕刪)


這個好笑,學起來~~~
我也想知道是不是石頭裡蹦出來的...
以上讓我想起電影"不能沒有你",制度殺人,從小養到大的小孩,為什麼無法證明就不能報戶口,

從小照顧你到大的長輩,不是父母就不是家長嗎?一定要搞的大家上天橋嗎?
嗯,那你要怎麼讓Apple相信對方從小到大照顧你?

kmlb wrote:
以上讓我想起電影"不能沒有你",制度殺人,從小養到大的小孩,為什麼無法證明就不能報戶口,

從小照顧你到大的長輩,不是父母就不是家長嗎?一定要搞的大家上天橋嗎?
CFC in the SKY
我去網路上搜尋到的 比較正確的定義:
來源:台南地方法院 民法親屬篇 繼承篇
網址: http://tnd.judicial.gov.tw/HN/H05_01_01.asp
第 六 章 家
第 1122 條 (家之定義)
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
第 1123 條 (家長與家屬)
家置家長。
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
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第 1124 條 (家長之選定)
家長由親屬團體中推定之;無推定時,以家中之最尊輩者為之;尊輩同者,以年長者為之;最尊或最長者不能或不願管理家務時,由其指定家屬一人代理之。
第 1125 條 (家務之管理)
家務由家長管理。但家長得以家務之一部,委託家屬處理。

由此觀之 如果你叔叔伯伯等長輩不跟你同居 那就不可能是家長
此時家長當然是你老爸老媽 或爺爺奶奶(同居的話)
如果都同居且不分家 那理應看戶長是誰
長輩都建在 那兄弟姐妹等就不是家長 除非上面長輩指定
(我的晚輩都不聽話 看來我該讓賢了 這樣?)

...........看來看去 一般家庭的狀況就是老爸老媽是家長這樣
終於有人可以教教那些眼中只有父母的孩子了。

第 1124 條 (家長之選定)
家長由親屬團體中推定之;無推定時,以家中之最尊輩者為之;尊輩同者,以年長者為之;最尊或最長者不能或不願管理家務時,由其指定家屬一人代理之。

家長由親屬團體中推定>尊者>輩者
我只想說 你跟阿婆的這份約也簽得太不小心了吧...

家長的定義...!?
真的覺得用字很含糊的話 難道不能等弄清楚了再下訂單嗎
雖然標錯價是不等人滴~~~
Why
你到底是拿了哪個從小照顧你的長輩的信用卡去刷了。
要不要分享一下。

或是直接去找天橋比較快。
我只想知道樓主從小到大填個人資料的時候家長欄是否填過父或母以外的人。

如果有的話你在這裡爭論可能是因為你對家長欄可否填寫非直系血親尊親屬以外之人感到困惑。

如果沒有的話,那你不是擺明要硬凹在那邊亂而已嗎,吃相難看。
對不起,每個人家世背景不同,不要歧視別人的家世

我只是替一些人發聲,如果你們言語針對我,我不會在意,

但是請在乎一些有此情況的人。

我都是根據事實陳述,何處有硬凹?請說?如說不出請注意用詞。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