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toyen wrote:這樣說好了當我選8G比4G便宜時,我是認為【物以稀為貴】所以4G賣比較貴是正常的!!! 這樣說好了資訊或電腦展, 或者新開幕店家裡面32吋液晶電視要賣將近2萬元結果促銷DM 42吋有5台只賣2千元你覺得正不正常我覺得42吋比32吋便宜這很正常呢因為類似促銷手法看過太多次了
littlek wrote:Apple 就是一家完全的商業公司,法律怎麼規定、就怎麼做。消保法規定要不出貨要罰錢,如果被罰錢損失比較小,Apple就會選擇被罰錢。消費者如果心裡不高興,也只能接受; littlek wrote:跟外商往來依照法規走就好,不用考慮那麼多。 說得真好事實上現在要朝向法制社會跟國內廠商往來也是依照法規走就好大大頭腦真清楚
Woody58 wrote:說得真好事實上現在要...(恕刪) 有些人會搬道德、貪小便宜、噁心、智商低的話語出來跟你說教呢!!我以後買個東西要先思考一下,有沒有違反道德,有沒有貪小便宜以免被說成智商低、噁心,現在是怎樣,廠商LP都比較大是不是。
說到大家搶8G比較便宜這件事情上,除了道德問題外...應該沒啥其他可議之處...反而我有點不懂...為何一些正義魔人圍繞在8G比4G便宜就有問題上?難道你們沒去過賣場買東西?...常常很多用品都是這樣推銷...一樣價錢買的更多...甚至更便宜...why?因為要"製造"市場阿...今天這種高規格的市場還沒開發...有些業者就是會利用這種方式來建立新戰場...又甚至是一種物以稀為貴的方式...難到你不知道DDR比DDR2還貴的類似問題?...這種太多似是而非的問題...沒那麼複雜吧...到下單完為止(19900的下單者)這些人都沒有違反遊戲規則...照著購物網站與金融制度來購買物品...而接下來牽扯的而是廠商自己修改訂單的問題...請分開看...這部分是否牽扯法律問題...鏡看執法者判斷了...另外說一下,那些相見恨晚的正義魔人,趕緊去拍賣找一下買19900的買空賣空者...你既然那麼相信對方於情於理都不該拿到這種價錢的機器...那快去買吧...等對方出不了貨給你...就跟大家一樣控訴apple一樣去告他...還可以賺一筆喔...事不宜遲真的...加油!
假如認為蘋果正確那為何要做以下動作經濟部日前公布「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新制將在明年一月一日正式上路就是不想看到這種事件一再發生但是業者都可以當成沒事一樣你這次放過蘋果下個再發生他就更膽大反正沒法律約束力那消費者權利擺哪邊